“外包式改革”才享受“赔偿条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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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11:12 每日经济新闻 | |||||||||
叶檀 与国内流通股股东对新股发行噤若寒蝉不同,近期中国各大银行在国外与香港受到国际投资机构的热烈追捧。 据媒体报道,法国巴黎银行计划购买南京商业银行股权的议案10月9日已获股东大会
同样鼓舞人心的消息是,各大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行动也较为顺利,继苏格兰皇家银行、淡马锡公司和瑞银集团之后,近日中行最后一个境外投资者亚洲开发银行的引进事宜也尘埃落定。而建行早先在港IPO首次路演更是热闹非凡,吸引一干资本大鳄竞购。 内外对比,冷热之况令人感慨,难道国外或香港的投资者比内地股民更认同中国经济发展前景?这样的认识显然仅及皮毛。 资本逐利而行,无利之事无人肯干。内地小股民之所以视新股发行与再融资为股市毒丸,不过是因为利失于此;国外与香港投资者热捧内地银行,也只是因为有利可图。 进入改革深水区之后,中国金融领域的改革日见急迫,目前大多数人达成的共识是,要改革中国内地的银行体制,使之符合国际规范,非借助外力不可,而到国外或香港上市,以成熟的市场规则、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全新理念倒逼内地银行是上佳之选。此谓“改革外包法”。 众所周知,中国银行业沉疴已久,为使尽快实现“改革外包”,政府作出了一系列的努力。如央行与财政部注资各大银行降低不良贷款比例,如剥离不良资产,如成立国有四大资产公司处理巨额不良资产,如成立汇金公司以出资人的方式直接注资等。 境外投资者不用担心,中国各银行IPO与参股价格可算十分公道。据《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某投行人士,建行、中行、工行股权转让的净资产溢价比较相似,去年汇丰入股交行时,该行获得了86%的净资产溢价,如今,逾70%的二级市场溢价足以让其他外资银行眼红。而此次转让南商行15%股份的IFC预计可获益约3.24亿元。建行IPO受捧一是价格偏低,在1.80-2.25港元,二是在上市前公布了35%至45%的派息率目标。 外方股东不仅现在有利可图,还得到了将来有利可图的政策承诺。建行、中行在引资过程中,都对境外投资者承诺,一旦今后每股净资产低于对方的入股价,汇金将给予补偿。这使境外投资者无虞政策性贷款所引发的银行不良资产膨胀。不惟如此,国外与香港投资者在得到种种承诺的同时,还获得了垄断性企业的市场优势,这几大银行在中国市场拥有绝对的定价能力。境外投资者得到了市场规则、公道的价格、政府的担保与垄断的市场。 与此相对应的是,内地中小股民却所得甚少,他们投资缩水,但是,股权分置改革的补偿在种种名义下却被大打折扣,甚至法律救济也因为受理难、执行不力而失语。 从市场公平性而言,既然对境外投资者实施补偿,也应该对内地中小股民一体施行。但我们迄今为止没有看到类似的补偿条款出台,最近成立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只是在上市公司、证券经纪机构出现支付危机、面临破产或倒闭清算时,由基金直接向危机或破产机构的相关投资者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的保障机制,与境外投资者所享受的“赔偿条约”相比,不公平性显而易见。 由此,我们才能解释为何内地中小股民对新股上市与再融资的反应与境外投资者的反应迥异,所受待遇不同使然,不足为奇。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