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门审案难以取信于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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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16:4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偷勾结案”日前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之所以要给“公开”加上引号,乃是因为,虽然此案的公告称“公开审理,允许公民旁听”,但实际上众多媒体却被拒之法庭门外,法庭的95个旁听席位几乎由成都铁路局内部“消化”掉。(见10月10日《新京报》) 一宗令舆论哗然、影响极坏的铁路警察勾结盗贼、坐地分赃的徇私枉法案,为什么
此案与一般公职人员的徇私枉法案有一个不同之处,即涉案人员为铁路系统的干警,对他们进行审理是铁路系统的法院,换言之,法官与被告其实同属一个“婆家”。这一司法上的尴尬是由现行的铁路运输法院体制所造成的。对这种本来已有“自己人审自己人”之嫌的司法审理,法院明智的做法应该是,将审理过程公开于阳光下,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以证司法的公正、法官的无私。 但是,成都“警偷勾结”一案不但是自己人审自己人,连旁听的也差不多都是自己人了。那么,对于这种关门断案的做法,公众该如何相信其司法审理的过程会是公正的、法官最后的裁决会是无私的呢?人们也一定会质问:如果司法是公正的,又为什么要拒绝公众与媒体旁听? 因此,不管是为了消除公众的疑虑,还是出于维护铁路运输法院的司法公正形象考虑,对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偷勾结案”的审理,都不应该关起大门、拒绝公众旁听。 吴钩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