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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卫生法有待商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10:12 南方日报

  廖祖笙

  医疗行业目前存在的种种痼疾,现行法律均可予以诊治。我们亟缺的不是法律条文,而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服务患者的意识。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群看不起病?因为行业腐败助长了药价的虚高,收回扣、收红
包、小病大治、胡乱收费之事屡有发生。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对患者的恶意欺诈和勒索,以现有民法通则、刑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足以“专治狐臭”。

  要确立医改大方向,何须制定什么卫生法?首先要摆正的是医院的位置,在图谋发展的过程中,不能丢失了悬壶济世的公益本色。应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勒索或坑蒙拐骗了患者,不论他是谁,就须不折不扣在法律的框架内为自己的恶行埋单。如果总是左手监督右手,时不时来次行业整风,就是卫生法高悬,也还将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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