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经济时评 > 正文
 

“逢离必审”何以止于“县处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10:08 红网

  据广东省纪委等7部门日前联合在广州召开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透露,2000年至2004,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对1077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353亿。广东省委要求,2006年起,对县处级以下党政领导班子主要干部要做到逢离必审(据10月9日《南方日报》)。

  10772名领导干部违规金额达353亿,平均每位违规327万元!考虑到一些干部未违规
,有一些违规行为未能被审出来,综合诸因素可见,广东的一些领导干部涉嫌违规资金的情况有多严重!

  离任

审计,是对“过去时”的经济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事后监督,已经是属于亡羊补牢的行为,不过,即使是无法挽回经济损失,追究一下领导责任,以儆效尤,也比过去不审计、不追究好一些。可是再看广东有关方面的规定——“对县处级以下党政领导班子主要干部要做到逢离必审”,未免让人有想法: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任为什么不必审?

  是不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觉悟更高,更能遵守各种行政规章制度?权力并不能带来智慧与觉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县处级以领导干部比下面干部的更勤政廉政。事实可能恰恰相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位更重,权更大,可以支配的资源、资金更多,违规的可能性与危害更大,对他们更应该进行严格的审计,不但离任时要审,任内也要审;不只要审一次,而且要经常审,只有严格的、及时的监督才能让他们有所畏惧,才能把违规甚至腐败的风险降到最低。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社会精义所在,在行政法规面前“官官平等”是现代行政的伦理,而离任审计止于某一级领导干部,更高级的、更有可能违规、违规后果更加严重的干部却可以跳出圈外,是新版“刑不上大夫”,是与法治社会、依法行政格格不入的、典型的特权思想。这种只规范他人行为的规章制度既造就了一批为所欲为的“法外公民”,就像原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所说的“官做到我们这一级,也就没有人管了”,更不能服众(尤其是被圈在内的干部),因此也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效果。

  可惜,这种规定还不独在广东。在网上搜索键入“离任审计”,可以发现全国不少地方均都有相关规定,有的是县处以下,有的是乡镇官员……更有甚者,某地居然规定“将对58岁以上省直地厅级干部进行审计”;不独此项规定,有不少政策,都是这种思维的产物,如财产公开、问责制、竞争上岗等等。

  我们经常把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挂在嘴边,那是否应该把规章制度面前“官官平等”也列入其中呢?

  (稿源:红网)

  (作者:练洪洋)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