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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制定法律当作创可贴 哪儿有伤就往哪儿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 17:54 红网

  公安部日前公布的最新数据表明,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因公伤亡民警3382人,其中因公牺牲170人,因公负伤3212人。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阻碍而牺牲的23人、负伤1803人,分别占牺牲、负伤人数的13.5%和56.1%。据透露,造成民警伤亡的原因,主要是民警在执勤查缉、处理治安案件和交通违章时遭到暴力阻碍,它的社会危害性正在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专家建议增设袭警罪。(10月8日《中国青年报》)

  对那些因公牺牲、负伤的人民警察,我们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他们不愧为共和国的“钢铁长城”,人民生命财产的“守护神”,改革开放的保驾护航者,他们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正义、正气之歌,展示了可歌可泣的“血染的风采”。

  可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警察的高大形象受到了损害,作为正义化身的他们正在变得有点模糊,警民鱼水情深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暴力袭警事件正在频繁发生……。无视这些表征的现象,并对这些现象进行综合、深层的思考,而是见到一种不合规、不合法的现象频发,就增设一种罪名,就会走入狗咬自己的尾巴的滑稽。前段时间很有些“专家”愤概于袖手旁观,见死不救的人,要求国家增设“见死不救罪”,现在又有“袭警罪”,推而广之,偷窥成风就要设“偷窥罪”,汹酒频发,要设“汹酒罪”,随地大小便频繁,要设“撒尿罪”和“拉屎罪”,照这样设下去,会没完没了,因为不可预知的繁发事情实在是多如牛毛,制定法律的人就会变成追咬自己尾巴的狗,没有停下脚步的时候。

  笔者这样比喻是想说,我们不能把制定法律当作“创可贴”,哪儿有伤就往哪儿贴一张,看似省事生效快,其实也是可以归为病急乱投医一类的。我们是否思考过“病因”,其来龙去脉,是不是已经备了专用的药却没有用,倘这些前提性的工作没有做,随便撕一张“创可贴”贴上去是不行的。

  拿袭警来说吧,我们是否弄清楚了袭警频发的原因呢?如果搞不清楚原因,那么随便贴张“创可贴”,就很有可能会成为“狗皮膏药”,于事无补。在笔者看来,袭警事件频发,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警察是国家机器之一,是政府行使权力的手段,是社会稳定的守护者,也是维护法律秩序的象征,警察身上承担着维护国家、政府、社会和法律的多重重任,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暴力袭警有时不是针对警察张三、李四,而是针对张三、李四所象征的社会和法律,是渲泄对上者的不满情绪。袭警频发也许正映照着当前一个矛盾多发的历史时期——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体制的转换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矛盾呈现多样化趋势。有些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有些矛盾则是危及了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的,加之人们的权利意识觉醒,矛盾变得更为突出和尖锐,就把站在解决矛盾第一线的警察推到了矛盾交集的风口浪尖之上了。

  当然,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导致以暴抗暴,是否知法违法,无法取信于人,也是值得深思的。找到袭警频发的根本原因,解决问题才能“对症下药”,这不需要笔者费口舌,自有专家学者来答疑。

  不过笔者要多说一句,专家固然是某一方面的权威,但是有些“专家”把自己关在家里钻得太深,变成了“钻家”,以至于与社会现实有些隔膜,遇到问题就凭着专业知识“拍脑袋”、想当然,有袭警频发,增设袭警罪的思维并不稀奇,不知道笔者说得对与不对?

  (稿源:红网)

  (作者:廖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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