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军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日前指出,这些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的城市化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急功近利的规划调整,寅吃卯粮的圈地运动,脆弱资源的过度开发,盲目布局的基础设施,杂乱无章的城郊用地,任意肢解的城乡规划,屡禁不止的违法建筑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虽然原因错综复杂,但与一些地方领导思想上的“盲目症
”是密切相关的(据10月8日《中华工商时报》报道)。为何会有这样的社会困象?究其原因,与当前对国际大都市的定位与发展规模失衡颇有干系。当前盲目发展国际大都市共有八种怪象:一是盲目拔高城市的定位。在全国总共661个大中小城市中,竟然有10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国际化的大都市或国际化城市,还有许多个城市要建CBD。二是盲目扩大城市人口规模。三是盲目提倡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片面地认为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就是城市生态良好。四是盲目进行旧城的成片改造。五是盲目迎合小轿车的交通需求。六是盲目地进行功能分区。七是盲目进行周边环境的再造。八是盲目地体现第一责任人的权威。由于这些乱象的存在,导致了国际大都市的“风起云涌”,大有“你方建罢我登场”的趋势。这的确有些“超常规发展”,的确有些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如何应对这一困局?笔者以为给“国际大都市”的发展立“规矩”不失为明智之举。首先,在中国应该需要多少“国际大都市”这方面要做到“有规矩”。国际大都市的发展要与中国的国情相符合,不是随便一个城市都可以发展成为“国际大都市”的,这方面作为高端决策层,应该有自己的主张,不具备发展资格的一律不予审批,谁审批谁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在合理发展布局上要“立规矩”。中国幅员辽阔,有着900多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尤其最近几年,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目标的实施,经济建设的重点开始转向西部,东部需要多少国际大都市,西部需要多少国际大都市,作为高端决策层,这些都是必须明确的,既要考虑到地理位置,又要考虑到资源优势。只有进行“通盘考虑”,这样发展起来的国际大都市才是合理的,才会防止和避免建国际大都市的“一窝蜂”现象。再次,在城市发展上要给当地的主要领导人“立规矩”。有的城市一换届,领导人就急于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出现了“一届政府一张规划”的现象。城市总体规划是第一资源,总体规划错误就会导致建设错误,而建设的错误往往是难以弥补的。城市建设中如果“一个将军一个号,各吹各的调”,那么,城市建设和发展就会永远没有和谐可言。所以,在城市发展上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规划,盲目追求城市发展规模就要被问责,只有这样,才能遏制住盲目建“国际大都市”的冲动。市场经济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优化资源配置,城市建设只有做到了合理发展,合理布局,优化配置的特点才能体现出来。否则,东部的国际大都市一个接着一个,而西部的国际大都市则如凤毛麟角,这样的城市布局不仅难尽如人意,而且将会导致难以收拾的残局,我们必须及早洞悉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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