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药价如何在市场与政府管制中平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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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 06:39 东方早报 | |||||||||
早报特约评论员 丁一 酝酿已久的药品降价方案于2005年9月28日终于出炉。国家发改委宣布,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40%左右,最大降价幅度达到63%。按这些药品现在的销售量测算,降价金额约为40亿元人民币。此次降价从10月10日起执行(见早报昨日头版报道)。
这一消息公布之后,市场反应不一,有人赞成,有人质疑,甚至有人反对。有效的药品定价机制的形成为何会如此困难?为什么仍要在政府主导下进行?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药品这种商品的特殊性。药品既有一般商品的属性,能够在市场上自由买卖,但它又不是一般的商品,因为消费者根本就没有能力来判别药品质量好坏及其生产成本。基于药品消费者与销售方(特别是生产厂商)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如果没有第三者介入,药品的定价会完全为厂商所垄断,消费者则完全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状态。因此,为了防止药品生产厂家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发达市场中的政府就会以严格专业化的医生与严厉的监管来调整这种关系。 对于医生来说,他们不仅有对药品专业化的知识,也了解病人的需求。通过专业化的医生,既可以约束药品生产厂家对药品信息的垄断,也可以把药品的信息传递给病人。当然,这要求医生不仅要有专业化知识,而且需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准则。同时,政府通过外部监管的方面来调整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性,比如设定药品标准、设定医疗服务的程序与规范、接受药品的产后检查等等,国家药品监督机构就是行使这样职责。 国内药品价格之所以混乱无序,关键原因就在于上述两方面没有起到其应有的责任。在现行的转轨经济中,一方面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的幅度十分小,基本上处于管制的条件下;另一方面,药品的价格早几年又基本放开,处于市场竞争下。因此,对于医院来说,一方面要向社会提供准公共品的医疗服务(即以低于市场价格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面又希望以市场手段来提高医生收入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医生或医院不仅没有向消费者提供药品的相关信息及专业化的知识,反而与药品生产厂家一起来隐瞒信息,特别是在政府对药品管制的条件下,甚至会以专业化面目向消费者提供虚假信息来掠夺消费者的利益。 也就是说,目前国内药品价格高企的原因,就在于医院这个药品消费价格畸高,药品生产厂家敢与医院合谋来获取暴利,而医院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又在于国内医院目前仍徘徊在市场与计划之中,既没有市场化,却也不是公共产品。 由此可知,这次药品降低价格尽管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但如果不从上述根本性问题入手,把我国的医院或是市场化或公共品化(比如把国内医院分私人医院及公立医院),并对国内医院进行严格的分工,那么要解决药品价格失序的情况是不可能的。只有在上述界定清楚的条件下,才能对国内的药品定价机制重新厘定,反之,仅仅是试图通过政府主导的方式来降低药品的价格,或仅是采取一些措施来防止降价药品被不合理替代,要达到政策目的是不容易的。 再者,在体制缺陷之外,一些厂家会对新药定不合理的高价。这就要求政府制定严格的药典标准与事后监管,如组成包括药学专家、经济学家、临床专家的监控小组,对我国药品价格进行充分核定,针对药品的具体价格给出一个以合理成本为基础的建议。 总之,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价格机制形成是一个较复杂的情况,这就要求我国的药品定价机制如何在市场与政府监督中寻找一个合适的平衡点,既让这种定价机制以市场为主导,同时必须在政府严格控制之下,如严格药典标准颁布、药品成本严格充分的核定、销售中严格监管、现有国内医院双轨制度改进等,如果不是这几方面一起努力,仅是靠政府主导下的药品降低价格,是不能够解决目前国内药品市场这种失序现状的。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