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大头在工薪阶层不值得沾沾自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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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 17:20 红网 | |||||||||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日前就个人所得税征管答记者问时透露:2004年北京市工薪收入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该项目总收入的51.8%。(人民网9月22日)另据长期从事税法研究的刘剑文教授说,目前全国工薪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70%以上,在某些地区甚至超过了80%。(《中国青年报》8月24日) 个人所得税不仅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而且承担着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缩
这些年来,常见一些地方税务机关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眼睛”紧紧地“盯”住工薪收入高点儿的单位和部门,说这是在“强化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税收征管”,而很少见他们大张旗鼓地去征查那些腰缠万贯,风流潇洒,甚至挥霍无度的腕哥星姐、企业老板及其隐形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地税部门再强化一下那几大块个人所得税征管,那可能要比征查“高收入行业”更加“来菜”,更有成就感。 工薪阶层的收入摆“明”现“白”,月月造表,按期发放。这一块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难度并不大,不用多花税收成本建立那个“一户式”重点纳税人个人档案,只要税收人员仔细点儿,就能查得一清二楚,一滴不漏地将税款征收入库。地税部门先易后难,以此为突破口,打开个人所得税征管局面,这是无可非议的作法。但不可舍“难”征“易”,更不能仅此而已。如果在对工薪收入者征收了那么些的税款时,就开始沾沾自喜,好像是大功告成了,就有悖个人收入所得税立法的精神了。这样也许会加剧两极分化,把收入稍高点儿的工薪收入者的收入“拉下”,让那些真正拉大贫富悬殊的高收入者逃避、游离于个人所得税征管之外。 个人收入状况属“个人隐私”,只望那些“星”们、“腕”们、“爷”们自觉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个人收入,目前还太“理想化”了,税收人员可否对其“刨根问底”,查他个“底朝天”,这在法律上尚未明确界定,《税收征管法》虽然赋予税收人员银行查帐权,可人家不以实名存款或不在国内银行存款,你税务部门拿他有什么办法呢?应该看到,个人所得税征管还任重道远,前进的道路上也许会“荆棘丛生”,而这正是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所要突破的,只有勇往直前,才能扩大战果,不悖初衷,真正实现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缩小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职能。 10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新近颁布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就要开始实施了,但愿它能破解征管难点,突破征管难关,真正实现“全员全额管理”;希望征管的目光不再仅仅扫视工薪收入者,收入的“大头”也不再在工薪阶层。 (稿源:红网) (作者:吕霜)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