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老大霸道了50年我们却毫不知情 让法律治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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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09:58 红网 | |||||||||
“我们所购买的每一张火车票中都包含了意外伤害保险,这已经存在了54年,但却不为公众所知。”前天,乘客黄金荣据此将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认为铁路部门售票时未告知这一情况,侵害乘客知情权。目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在审查是否立案。(《新京报》9月29日) 听到这样的消息,我们的确是大吃了一惊,铁老大的“霸道”居然已经存在50多年了
铁路运输作为我国的垄断性行业声誉一直都不太好,其处处霸气冲天,服务质量也一直饱受争议,公众对其意见很大,调侃着其为“铁老大”,但因其属于垄断性行业,公众也便也只得默默忍受着,别无它法。而这几年,全国出现了几起状告“铁老大”的典型案例,使其那冲天的霸气总算有所收敛。2004年底,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硕士研究生郝劲松因向北京站索要2元退票费的正式发票未果后,以该凭证不是正式发票无法报销、自己作为消费者依法获得发票的权益被侵犯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北京铁路局给原告开具2元的正规发票。此案后来虽被法院驳回,但开启了消费者状告“铁老大”的先河,唤醒了公众的法律意识。2005年,郝劲松以自己获得发票的权益被侵犯为由再次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北京铁路局开具60元的正规发票。而令人高兴的是这次的官司,“铁老大”输了,郝劲松为我们讨回了一个说法,铁道部已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通知,要求必须给车上用餐和购物的消费者开具发票,铁路不仅对郝劲松提供发票,也对所有在火车上购物的旅客提供发票,欢迎乘客索要和监督。或许,官司的输赢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恐怕还在于唤醒公民的法律维权意识,让更多的人懂得用法律维护权益。 据铁道部政策法规司一工作人员证实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火车票确实包含了强制保险,是新中国成立后制订的,一直沿用至今,不过这并不能作为其推脱的理由,铁路部门有义务告知乘客,让乘客知情,而其却偏偏不履行其义务,明显是一种霸王性质的条款。飞机、轮船、汽车的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都已经变为自愿,惟独铁路依然强制,这也不符合中国的法治发展进程。对于,黄先生的官司我们自然充满期待,希望“铁老大”能够改善其服务质量,还公众一个清白,真正让乘客满意,有什么比让“上帝”满意更重要的呢? (稿源:红网) (作者:黄海涛)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