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是谁制造了只有小人物才交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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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9:29 红网 | |||||||||
美国有一个开旅馆的女大亨曾说过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只有小人物才交税”。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中国富人占有国民存款的至少80%,但到目前为止,普通工薪阶层仍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65%来自工薪阶层,这一比例比2000年的42.86%又增长20多个百分点。据悉,教授和医生同是避税主力军。(9月26日《国际先驱导报》)
“只有小人物才交税”,这句略带悲情和愤懑的感慨,毫无疑问,将再次使得坊间訾议四起。普通工薪阶层是纳税良民,高收入者却通过种种手段“逍遥税外”,显然会让工薪阶层心态失衡。约翰·罗尔斯认为,衡量社会和谐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公平与公正,那么是什么导致“只有小人物才交税”这种怪胎大行其道呢? 首先应归咎为某些高收入者的选择性纳税。即以报道中避税主力军之一的医生为例,某些医生的收入大头──回扣和走穴出诊费大都以现金的形式收纳,很少有人能去主动申报纳税,需要(或主动)交税的只是小头的工资。与回扣和走穴出诊费相比,每年数万元的工资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大头避税、小头交税,这种选择性纳税正是高收入者聚敛财富的终南捷径。相较于高收入者,普通工薪阶层大都坚守本职工作,一般没有拥有第二职业,自然难以获得外快。高收入者越来越娴熟于避税,而普通职工微薄的薪金却成为国家税库的重要来源,这难免会造成贫富悬殊走势持续拉大的可怕后果。 其次应归咎为税制漏洞。近些年,偷税漏税的新闻一再鼓噪我们的耳膜。譬如某些明星,或隐或显的避税丑闻就不时被曝光。日前,针对被炒得鼎沸的房地产企业偷漏税行为,专家认为既因为某些房地产商狡黠也有税务部门稽查不到位的原因,更有税法中存有漏洞的原因。诚然,任何一种制度设计,囿于客观条件总会有法律留白和惩戒盲点,但是,面对一些高收入者无所不用其极的避税手段,税法就应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税制就应该相时而动,修正过时条款,增添新鲜的应对元素。曾有论者指出,应提倡高收入者自行申报,显然这是与虎谋皮,他们挖空心思避税还来不及呢,因此完善税制才是要务。 其实,“大人物”安然避税、“只有小人物才交税”,这种怪现状的幕后制造者,正是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机会不平等。众所周知,“不患寡而患不公(不公平竞争),不患不均(公平竞争后的结果差别)而患不自由”。普通工薪阶层对高收入者心怀腹诽乃至有仇富情绪,往往因为高收入者的财产来源有备受诟病之处,譬如,某些高收入者的收入是灰色的,甚至是黑色的,这当然使世人“患不公(不公平竞争)”了。何况,某些高收入者聚敛财富后,不做纳税良民,而是汲汲于避税。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人(包括普通人)嗜利本无可厚非,但财产的不正当来源和非法的偷漏税行为自然让工薪阶层不能容忍。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是因为社会缺乏公平、公正的保障机制。譬如,尽管农民勤恳耕种,终年所得却仅能果腹,而一些人凭依权力背景轻易就能暴富;譬如,有的行业的职工尽管兢兢业业,经济却捉襟见肘,而垄断行业的从业者往往能“旱涝保收”;悲哀的是,某些暴富者为富不仁,大肆偷漏税。约翰·罗尔斯说:“在社会的所有部分,对每个具有相似动机和禀赋的人来说,都应当有大致平等的教育和成就前景。”工薪阶层和高收入者的“钱景”迥然相异,难道是因为他们动机和禀赋有别吗?其实,是因为他们机会不平等而已。 9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北京就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是否合理举行听证会,直接听取各地工薪者意见。这种举措值得期待,但是还应该期待的是,听证会上能纳入某些高收入者避税的议题吗?更应该期待的是如何改变“只有小人物才交税”的怪状。 (稿源:红网) (作者:王石川)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