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制度安排贵在藏富于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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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9:27 北京晨报 | |||||||||||||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听证会不只要解决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有社会关怀。 从经济上关注这一会议,是因为它既关乎国富,又关乎民富,“双富”协行自是两全其美,此次的听证会这样小心认真,其意义正在于此。 个税800元的起征点定了有二十多年了,当时,此标准是针对外国来华人员的,多年不
这次,关于起征点声音最多的是1500元。从数字上说,这是否是一个合理的起征点尚需研究,但从我国的税收制度与个税征收实际情况看,我认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能高就尽量高一点,避开工薪阶层的主体,奉守民本哲学,贵在藏富于民。 目前的个税征收藏富于民,是基于几点实际情况的考虑。 一、个税在中国不是大税种。因为我们有一个庞大的工薪阶层,虽然他们是中国社会的主体,但多年来严格的工资制度与消费环境不对称的错位,主体人群还称不上富裕。尤其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里,2000元的职工工资维持的也只是一个节俭的家庭。因此,如果是1500元的起征点,不但不能平衡社会收入差距,反而有竭泽而渔之嫌。 二、中国社会主体人群的分布有明显的体制内外之差。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确还有一批体制外商务人群,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白领”,从个税意义上说,这是个税最重要的承载群体,但这一群体目前正在发育中,数量并不大。在庞大的二三线城市里,靠“公家”的工资支付家庭生活费用的人仍然是主体,因此,个税起征点必须越过这一个群体。 三、在个税起征点的推动力量中,还有一种无形的制度力量。自十多年前的分税制改革以来,由于国税与地税的分征,个税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税种。个税是地方税,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最高,起征点降低有利于地方政府涵养税源。实际上,听证会的博弈双方是地方政府与决策者,矛盾也正在于此:起征点高了,可藏富于民,但地方政府的收益不高;如果定低了,地方政府的收益虽增加,万家灯火中老百姓的负担又重了。 因此,究这一问题的实质,第三点是最关键的。溯源的话,这是一个制度安排的问题。也就是文章一开始就提出的,为什么听证要从民本哲学的角度出发来看待这一问题。 终了一句话,个税在中国具有特殊性,不能纯粹拿国外的个税理论为这一次的起征点听证定调,就我们的现状来说,民富才能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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