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经济时评 > 正文
 

杨涛: 烧出一个好体制 民营消防队灯塔经济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01:00 中华工商时报

  杨涛/文

  新华网9月6日报道,吉林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尖子村农民修文国的家近日突起大火,危急时刻村民们数次求救,但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因该村没有交防火费拒绝出火警。众村民眼睁睁地看着修文国的房子在大火中付之一炬。

  消防队是民营的,而尖子村没有交防火费,并且,消防队也因为没有足够的费用陷入了困境,那么,尽管他们不出火警,人们至多能在道义上谴责他们,从法律上与经济上,他们并不负责任。因此,纠缠于本次失火事件已经没有意义,关键要从体制上对民营消防队进行反思,这才真正具有价值。

  这让我想起遥远国度———英国的几个世纪前的那些灯塔。早期英国的灯塔的建造与管理是由私人提供的,他们根据船只的大小与次数收费。但很快就发现有人享受服务而逃避交费,一些人干脆就以熟悉海路拒绝交费。私人灯塔慢慢就关闭了,于是,只能由政府出面来经营灯塔。早期的经济学家普遍认为,灯塔这一类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只能由政府来建造,任何私人的建造都可能失败。

  消防与灯塔一样,同样属于公共物品,尽管两者具有不同的特性。火灾是一种概然性事件,在没有烧起来时,有人就会不愿意交费,但是一旦烧起来,损害的可能就不止是起火的那一家人,而是千家万户,因此,这一事业必须要有人经营,而私人经营必须也受到“灯塔原理困扰,现在各地普遍都由政府来经营。

  在西方国家,诸如政府经营灯塔一类的公共物品经常遇到效率低下的问题。早在明朝时期,就有学者提出官船是最破的说法。科斯专程到英国考察了灯塔制度的演变史后,认为:私人灯塔制度并不是本身效率不高,而是政府对相关的制度提供工作没有做好,政府可以鼓励私人灯塔经营者进行竞争,避免他们由于垄断而获得暴利,同时通过产权界定赋予他们收费而获取利润的权利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科斯的观点提出以后,西方国家也开始对通讯、交通等公共物品市场化,并取得相当成效。

  在我看来,在农村的消防,作为一种社会服务物品,是必不可少,但同样面临政府服务成本过大与效率低下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在中国当前的经济与国情下,政府还无法做到在所有农村提供消防服务,那么允许民营消防队当然是合理的。而且,按照科斯理论,民营消防队可能效率更高,但是它同样面临有人不想交费而想搭便车的问题。如何让民营消防队发挥其高效率,而又能生存下来,政府的责任便显得相当重要。一方面,政府要允许其收费,并以强制力保证实施;另一方面,政府也要核定其收费的标准,并规范其从业行为。这样看来,就必须在这场火灾后反思政府的一些行为,因为使民营消防队陷入困境的起因正是从2003年防火费作为农民负担被吉林省有关部门砍掉了,一些村就不愿签防火协议了,致使火灾发生民营消防队不出警。因此,政府在不能完全为农村提供消防队服务时,就该考虑防火费的保留的必要性,如果政府想真心减轻农民负担,那是不是政府为无力交付这笔钱的农民掏这一笔钱呢?

  看来,如果这把火能烧出个民营消防体制的改革,在灯塔经济学的照耀下,让农村消防这一公共物品健全起来,可能把坏事变成好事。(26G3)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