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经济时评 > 正文
 

私人矿主是否罪该万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 14:49 中国经营报

  姚中秋

  发生“8·7”特大透水事故的广东省兴宁市大兴煤矿董事长曾云高已于9月12日被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人们奇怪的是,为什么罪名中没有行贿罪?该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17日在事故现场表示,目前已初步了解到事故背后存在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因此,行贿受贿的情节迟早会被揭露出
来。

  其实,这是隐藏在几乎所有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老套故事。贵州省遵义法院最近刚刚审结一个案件,就清晰地刻画了这些故事的另一个主角。遵义县煤炭管理局原局长赵大武只不过是县里的一位科级干部,但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收受巨额贿赂高达430余万元。

  赵大武发财的主要途径有二:第一,为准备进入煤炭行业的企业主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第二,帮助这些煤矿应付检查,一旦这些煤矿出现

安全事故,则出面替其摆平,使煤矿能够迅速恢复生产。

  换一个角度看,这些钱,都出自私人煤矿主。这就有点奇怪,所有人都承认——并且严厉地谴责——私人煤矿主唯利是图。果真如此,矿主却为什么要冒着风险,在生产经营性成本之外,又在赵大武们的身上花那么多钱?

  他们当然不是傻子。私人矿主进入市场,是为了追逐利润。在煤炭市场兴旺的时候,私人企业家试图进入这个行业是完全正常的。事实上,大量私人资本进入这个行业,可以增加煤炭供给,缓解煤炭供应紧张局面,压低

煤炭价格,这对于整个社会都是有利的。

  但是,不幸的是,那些中小型煤矿资源的实际控制者是地方政府,而按照目前的矿产开采权制度,该种权利的转让程序是非常混乱的,基本上是相关官员黑箱操作。在这种体制下,一个守法的私人企业家,基本上是找不到进入这个行业的大门的。他必须另想办法,这个办法也并不新鲜,就是用金钱购买权力。而这就注定了,从一开始,他所获得的采矿权是脆弱的,没有任何法律保障。为此,他又得不断地投入金钱,以换取官员对这种权力的不正常保护。

  由此产生的一个经济后果是,相对于国有煤矿,私营矿主的“政府公关”投入在整个投入中所占的比重会相当高。在利润动机驱动下,私营矿主必然倾向于压缩其他方面的成本,比如压缩安全保护投资,压低工人的工资。

  这还会产生严重的制度后果。由于企业与政府官员之间有密切的利益关系,政府的监管趋于形同虚设,甚至更进一步,监管机构与企业主合谋。

  正是这些体制因素扭曲了私营矿主的心态和行为。一旦他发现,进入这个市场及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离不开地方官员的格外恩准和特别保护,而官员静等着用这种服务换取金钱,私营矿主很快就会去贿赂官员。这样的体制,是一个逆向淘汰机制,谁最能走通上层路线,谁最敢贿赂、谁跟官员最铁,谁就可以留在这个行业。

  回过头来反问一声:只要清理了私人煤矿,煤炭行业就天下太平了吗?频繁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让人们对私营矿主深恶痛绝。然而,一个被人忽视的问题是,在近年发生大型、特大型煤矿安全事故的矿井中,不乏属于国有大型煤矿者。

  不管是从经济学角度,还是从社会转型的角度看,煤矿并不一定非得由国有企业开采。假如在别的行业,私人企业充当了发展的主要引擎,那么,煤矿产业似也不应例外。煤矿行业也需要市场化,问题仅仅在于,政府是否有能力构建一个恰当的实现采矿权市场化的程序框架,从而筛选出真正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将采矿权交到他们手里;能否构建一个完整的、有效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约束企业的行为?

  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既非大善亦非大恶。当一个行业的某个群体让人们普遍地觉得过于贪婪、无耻的时候,谴责他们当然是合情合理的。但是除此之外,人们,尤其是政府恐怕也需要反思那里的制度设计究竟出了什么问题,群体的精神堕落往往是制度熏染的后果。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