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富家子弟做义工 陆学艺教授的天真主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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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10:29 红网 | |||||||||
“应组织高收入群体子女做义工(即志愿者),对己对人对社会都有好处。”在日前开幕的首届全国社区志愿服务高层论坛上,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陆学艺教授提出建议。陆教授表示,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城乡不平衡、贫富不均的矛盾日渐突出,这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志愿者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担当着极为重要的角色。(9月19日《北京娱乐信报》)
在陆教授看来,城乡不平衡、贫富不均的矛盾日渐突出,组织高收入群体子女做义工,就可填补不同群体之间情感的沟壑,我觉得这主张多少有些天真。只要种种制度性的不公平依然存在,城乡不平衡、贫富不均的问题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促进社会和谐,不能寄望于高收入群体子女略带了赎罪、施舍的心理偶一为之做义工,而应该从完善制度入手,尽可能地缩短群体差距,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平。 组织高收入群体子女做义工,其实有可能事与愿违。据8月15日《工人日报》报道,目前国企经营者的年薪是企业员工平均工资的13.6倍,更有甚者,老总年收入45万元,职工只有1.1万元!在这样的前提下,组织国企管理层的子女做义工,“对己对人对社会都有好处”实为一厢情愿。在做义工的过程中,国企老总的子女们看到的是高人十几等甚至数十等的优越,可能变得更为骄横;被援助的员工,看到的则是矫情、伪善和自卑;人为制造的贫富不均,只会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利的因素,远非高收入群体子女做义工就可轻巧化解。如果我是这类国企的员工,我会说:拜托,别让老总的子女到我家里来做义工,如果真正垂怜我,就请让我和“老板”同工同酬,即便不能,最起码收入差距也不能如此之大! 从制度上去关爱弱势群体,公平地对待每一个社会成员,就是最大最有效的善举!然而,有些制度的设计,却本末倒置。9月7日的《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说,医疗保险改革将按照先城镇后农村、先经济发达地区后经济落后地区、先正规就业人群后非正规就业人群,再次非就业人群的梯次方式推进。城乡不平衡是怎样制造的?城乡不平衡就是由一个个类似的制度,人为制造的!医保改革顺序在人为地制造强者更强,弱者恒弱,高收入群体的子女就是年复一年被组织去做义工,也不可能给最后一个领到“救济粮”的弱势群体带来真正的欢乐,他们迫切需要的不是富家子弟不定期的“学雷锋”,而是享有最基本的医疗保障。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无需一一枚举。从这类例子中,我看到的是组织高收入群体子女做义工意义不大,我们没必要把这种作用人为地放大。 西哲说:“就自然法则而言,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我们不能一方面让处在社会底层的人向社会公平攀沿的阶梯变得日益陡峭艰难,一方面又让高收入群体子女做出乐善好施的样子,“通过资金、技能、劳动等方式,向弱势群体伸出援助之手”。如果制度能尽量避免人为制造种种的社会不公,那么居高临下似的“伸出援助之手”,从一开始就可以省去。弱势群体真正需要的是享有社会公平,是体制上的关爱,而不是高收入群体的子女到他们的家里去做义工!不知陆学艺教授,以为然否? (稿源:红网) (作者:廖祖笙)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