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月饼岂可成为不诚信的象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09:52 光明网 | |||||||||
陈纲 在中国,如果说哪一样食品,像可口可乐之于自由奔放之美国,红酒之于温馨浪漫之法国那样,寄托着国人永恒的精神和情感的话,那就是月饼。 它象征着幸福和团圆,蕴涵着包容与关爱、宁静与平和等人类美好的情感。几百年来
今年,在我国的一些地方邮政企业,甚至还提出了“到邮局买月饼,免费速递世界各地”的口号。地球村的时代,国际间的情谊传递,已更加便捷,当然,反馈也更为直接。偶的朋友的外国朋友就向他反馈说:中华美食甚好,但是装的太少。我知道,人家没直说咱月饼包装欺诈,可见还是深谙我中华礼仪的。 不知何时,本是寻常百姓大众食品的月饼,在成为馈赠礼品之后,包装突然奢华起来,过度包装屡见不鲜。抛却曾曝出的31万元的“买月饼赠住房”、18万元金佛月饼礼盒等极端的例子外,内装高档洋酒、酒杯、茶叶等物品的高档月饼礼盒也不少见。而偌大的一个月饼盒内没几块月饼的情况,更是常见。业内行家称,月饼原料成本中,最贵的就是馅儿,目前全国价格最贵的馅料每公斤约32元。每个月饼约100克,即使面粉也按馅儿价计算,原料成本顶多也就3.2元。加上生产、管理等费用,每个月饼出厂成本不会超过10元。然而,它们一旦穿上不同档次的“外衣”,售价便天壤之别。 要知道,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以及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的30%,就应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若按“国际惯例”,如今国内市场上充斥的各种高中低档月饼礼盒,构成商业欺诈的不知有多少。把这样的礼品馈于国际友人,不留下“不诚信”的印象才怪呢? 所幸的是,今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月饼包装及搭售等行为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也发布《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月饼过度包装,并将于200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受此影响,今年市场上的月饼包装“缩水”不少。但严格地说,今年市场上过度包装的月饼仍是不少。 一种寄托着国人精神和情感,象征国人幸福团圆的食品“国粹”,岂能一直披着在国际上被认为商业欺诈的“外衣”? 仅仅有行政规章还不够,是该立法禁止过度包装的时候了。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