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余案:媒体的罗生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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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 09:35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评论员 仲伟志 据新华社9月4日报道:王斌余,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带着改变贫穷生活的美好憧憬,17岁开始到城市打工,却在艰辛的生活中不断地痛苦挣扎,备受欺侮。数次讨要工钱无果,愤怒之下王连杀4人,重伤1人,后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6月29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斌余死刑。
新华社报道一出,舆论鼎沸。支持法院判决的人认为,法律认定的是杀人本身,除非是法律认定的正当防卫,否则,在一个法治国家,一切杀人行为都是不可饶恕的——除非已经废止了死刑。 更多的人则对王斌余的遭遇深表同情,对他的命运表示了极大关注,认为王斌余案的发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有人认为,王斌余激愤杀人,情有可原,罪不至死。有法学学者发表文章指出,从王斌余的实际情况看,不给余地,对其处以极刑,违背了人性,让人遗憾。 在网络上,这场辩论有升级的趋势,而且正在脱离法律和社会学的分析框架,呈现出为王斌余唱赞美诗的一边倒局面。一些网络辩论狂牵引着民意表达,正在将王斌余的杀人行为浪漫化、悲壮化、英雄化。有人号召拯救王斌余,称这是拯救正义,拥护者众。 那么,王斌余一案的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如果借助搜索引擎,我们就会从网络上找到王斌余案件的几个不同报道版本。 首先看2005年5月13日《宁夏日报》一篇题为《苏家无端引来灭门之灾》的报道: 据王斌余交代,因老板欠其兄弟工钱,他于5月11日上午到惠农区劳动局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找到带班工头吴某某后,吴某某称老板不在,他解决不了。劳动监察大队只好通知王斌余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当晚22时40分左右,王斌余、王斌银哥俩到104钢电路附近吴某某住处讨要工钱,吴某某已休息没有开门,哥俩便开始砸门。此时,住在隔壁的苏某某父子上前劝说,双方发生口角。苏某某的儿子骂了王斌余一句,并打了王斌银一拳,苏某某也要上来打王斌银。王斌余从身上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匕首朝苏某某的儿子身上连捅数刀,接着又朝苏某某的身上捅了一刀。苏的女婿吴某冲过来劝阻,王斌余又朝吴的身上捅了一刀,吴某的老婆在旁边骂王斌余没良心,王斌余追上去,又将其捅倒。此时,王斌余发现包工头吴某的老婆汤某也在现场,便挥刀朝其身上乱捅,汤某竭力逃脱,王斌余转身追了10多米后没有追上方才罢休。 再看2005年8月12日《宁夏日报》题为《农民工王斌余的生死挣扎》的报道: 王斌余的愤怒变成了疯狂。他掏出身上的一把折叠刀,将苏志刚、苏文才、吴华、苏香兰相继捅倒在地,又见吴某某之妻汤晓琴扶着被捅伤的苏志刚蹲在墙根处,王斌余持刀又将汤晓琴捅伤,后又看到吴某某,王斌余追了上去。 王斌余没有追上吴某某。此时已由疯狂重新回到理智的王斌余又回到事发现场,对4个被害人再次进行捅刺…… 最后,让我们看一下新华社9月4日的这篇报道,在这篇报道中,记者多采用了王斌余的自述: 5月11日,经劳动部门调解,包工头吴新国向劳动部门承诺5天内给我算清工资。谁知回到工地,吴华把我们宿舍的钥匙要走了,不让我们在工地上住。晚上,我和弟弟身上没钱,可住店一天最少要10块钱,我们就到吴新国家要点生活费。吴新国一直不开门,住在旁边的苏文才、苏志刚、苏香兰、吴华还有吴新国的老婆过来让我们走。吴华骂我像条狗,用拳头打我的头,还用脚踢我,苏文才、苏志刚也一起打我和弟弟。我当时实在忍受不了,我受够了他们的气,就拿刀连捅了5个人。我当时十分害怕,就跑了,到河边洗干净血迹,就去公安局自首了。 正是这篇报道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在这篇报道中,记者放大了王斌余一案的社会背景,更多地着墨于王斌余艰难的打工与讨薪经历,对与该案定罪量刑密切相关的一些要素,则是一笔带过,并且没有了“对4个被害人再次进行捅刺”的细节。我们从这篇报道中看到的,是王斌余的愤怒控诉,而苏家几遭灭门的悲惨事实,似乎已经不重要了。 以上三篇报道,提供了不尽相同的“事实”,使人想起黑泽明电影《罗生门》中那各不相同的证词。由于我们一直没有看到王斌余案一审判决书的具体内容,对王斌余杀人行为的评判,也就出现了不同的版本。 于是,一个滥杀无辜者,就有了成为一名“网络英雄”的可能。 不可否认,农民工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在很多人的认识中,王斌余连杀4人,重伤1人,是正义的弱者反抗不义的强者,而弱者对强者实行“绝望的反抗”可以不择手段。但是,当这种“绝望的反抗”演变到滥杀无辜,所谓“强者”与“弱者”的地位就已经发生了颠覆——在王斌余的刀下,那些被杀害的人难道不是“弱者”吗? 想起《水浒传》中,武松杀了张都监、蒋门神,“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是这一死”,又“握着朴刀,往玉兰心窝里搠着。两个小的亦被武松搠死。……又入来寻着三两个妇女,也都搠死了在房里。”——在这里,武松连杀多人,眼睛都不眨一下,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杀人恶魔,但武松苦大仇深,仇恨导致了杀戮,就被赋予了道义的光环。实际上,人们赞美武松的杀戮,遵循的不过是以“弱者”为理由欺压更“弱”者的强盗逻辑。 可怕的是,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只有不义和复仇,于是,才有人会把王斌余的杀人行为写成诗,赞美这种暴力的荣光,于是,《水浒传》里的杀人魔王,成为了千古传诵的英雄好汉。这种“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替天行道”的原始观念,视暴力为当然,与“以恐怖反强权”之说一脉相承,只会为我们的社会带来更多的邪恶。 遗憾的是,人们对王斌余的具体犯罪事实已经不感兴趣,而是热衷于讨论所谓的公平与正义——但其中的许多人,对于现代社会基本的是非概念,却已被扭曲得一塌糊涂。 (01版社论由本报评论员文钊执笔)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