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高校收费要重典治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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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18:2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16日电 (记者 王学江) 高校已陆续开学,为了有效制止高校乱收费行为,继教育部等部门发出严禁学校违规收费的紧急通知后,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近日又决定,从9月中旬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 这样的通知和检查,应该说是正当其时,充分表明了中央有关部门治理乱收费的决心。但人们又不免担心:近年来,主管部门治理乱收费的文件下发了很多,今年的禁令和专
当前高校乱收费的表现形式,可以说是五花八门:一些高校远远超出国家规定标准,随意提高学费、住宿费,违规收取点招费、转专业费、建校费、赞助费、补考费等,名目繁多。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不久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在有些高校收费收上瘾了,不择手段地巧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高额的收费,使得不少中低收入家庭和学生不堪重负,甚至“因学返贫”,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高校乱收费屡禁不止,原因之一是,乱收费虽在社会上影响恶劣,广遭非议,但在学校内部却大有市场。学校不正当的收费到手之后,相当一部分变相成为学校内部人员的“小金库”,一些既得利益者对其推崇有加。其二是在有些地方,党政领导、主管部门心慈手软,对高校乱收费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制止、不查处、不纠正,使得一些高校相互攀比,争先恐后地闯“高压线”,中央的三令五申被弃之脑后。 高等学校收费工作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刹住高校乱收费风,必须“重典治乱”,才能达到目标。 从行政手段来说,必须严格落实高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有权必有责。学校“一把手”是高校管理的核心,对学校收费行为负有管理调控的直接责任。高校发生乱收费行为,除了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和学校“一把手”的责任。特别是对于唆使、授意、纵容、包庇、袒护乱收费行为的学校“一把手”,应该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严重失职渎职的,应该责令其引咎辞职,或直接撤职。对于不认真、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的主管机关负责人,也应该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治理高校乱收费,仅仅运用行政手段远远不够,对于那些借乱收费以权谋私和中饱私囊的人员,必须引入司法程序,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决不能姑息手软。如果仅仅三令五申而没有司法手段跟进,依法治教就是空话,那些擅闯“高压线”的学校和人员还可能有恃无恐。 当然,在查处和惩治的同时,还应建章立制,抓紧填补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只有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高校乱收费这股逆流才能被有效遏制。(完)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