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暴富因为我不纳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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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10:5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魏文彪 赵若昀 10日,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税务》杂志社公布了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9月11日《京华时报》)。2004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可谓“看点”不少,但我以为其中有两点不应不引起格外关注:一是12位福布斯榜富豪登上私企纳税百强排行榜;二是排行榜300名内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
福布斯排行榜尽管不一定就等同于实际中国富豪财产排名,前者与后者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误差,但这种误差的存在不至于能对福布斯排行榜产生实质性的颠覆,也就是说,二者应当“大致等同”。那么福布斯富豪的绝大多数也就应当“相应”登上私企纳税排行榜,但实际情形却是只有区区12位上榜。 另外,房地产开发是当今公认的暴利产业。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中国民(私)营企业研究会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房地产业的利润大大高于其他行业,税后净利润比处于第2位的电力煤气业的利润高1倍多,比平均水平高5倍。房地产业的利润率为什么那么高?个中缘由可从媒体一则报道中看出端倪:山西、山东、四川、上海等全国各省市的税务稽查人员均发现了这些地方房地产企业的大肆偷漏税问题,约90%的房地产企业存在涉税问题。一个人所获取的财富,尽管主要是其努力的结果,但归根结底来之于社会,因而一个人财富愈多,也就愈应通过纳税更多地“回馈”社会。而通过包括行贿公职人员、偷漏税款等违法犯罪方式为原本已经暴涨的财富“锦上添花”,这就不但没有体现出财富所应具有的品质,而且业已突破财富品质的底线,无异于是财富品质的彻底堕落,更暴露出某些富人人品的卑劣、人性的沦丧。 对于偷漏税款、大肆行贿等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打击,但与此同时在社会培育财富品质理念同样重要。没有财富品质与伦理佐伴的市场经济,不但可能造就社会财富分配的鸿沟,而且难免滋生仇富的社会心态,社会也将因此而付出血的代价。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