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丫山:药品无小事 问题药品召回制应早推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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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 14:41 中国青年报 | |||||||||
大丫山 9月6日,北京市药监局透露,明年起,北京准备逐步在一些大型药品生产企业中试推行药品召回制度。这将是中国药品业界的首次尝试。(9月7日《北京娱乐信报》) “问题药品”像“问题汽车”一样实行召回制,好。也许人们还记得2003年我国医
“龙胆泻肝丸”事件发生后,医药行业领域建立并全面推行药品召回制的呼声日见明晰。其实,药品召回制的好处,早在2000年我国就已有企业尝到了它所带来的甜头。2000年年底,中美史克制药公司因在国外发现了PPA(盐酸苯丙醇胺)的不良反应事件,危机之下,最终通过强制召回,才避免了更大范围内的损失,同时也给了制药企业一个喘息的机会。 事实上,药品召回制在国际上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它已是欧美发达国家盛行的一种非常成熟的药品市场管理制度。当制药商的药品投入药品市场后,如果发现有严重危害或即使正确使用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制药商和经销商有责任回收该药品加以处理。在药品召回制成熟的国家,比如美国,药品召回的程序、监督和赔偿等的规定都非常明确。 这次,北京市逐步在一些大型药品生产企业中试推行药品召回制度,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药品制造企业,意义都是巨大的。就消费者而言,药品召回制能保护消费者用药安全;就药品制造企业而言,也许短期看会造成药品生产企业的品牌危机,但从长远看,药品召回将简化可能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造成的复杂的经济纠纷,还能召回消费者的信赖,从而能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形象。 药品无小事,药品是防病治病和保障人们健康的特殊商品,跟老百姓的身体、生命息息相关。而药品召回制度对老百姓、企业又同样是那么重要。那么,在我国推行药品召回制度就非常有必要。目前,北京市在药品召回制方面提前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将在一些大型药品生产企业中试推这种制度,其他省市呢?在此,笔者期待药品召回制能及早在其他省市生根发芽。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