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谁先谁后很重要 弱势优先体现公平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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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09:11 中国经济时报 | |||||||||
杨耕身 在9月5日上海举行的“2005中国健康产业高峰论坛”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熊先军透露,到2010年,我国所有城镇居民将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而呼声颇高的全民医保问题,也已经成为政府医保改革的远期目标。据9月7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熊先军告诉记者,目前情况下,要实现全民医保还是有一定距离,应该分步骤、分阶段进
医保乃全民之福。当然,虑及“目前情况下”这一前提,实现医保全面覆盖的确需要“分步骤、分阶段进行”,即在不同阶层人群之间,必然存在一个先后问题。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令我不可理解的是,为什么又是“先城镇后农村、先经济发达地区后经济落后地区、先正规就业人群后非正规就业人群,再次非就业人群”这样的一个思路。尽管说,“面包”迟早都会有的,但谁先谁后依然是一个值得考量的问题。 我不知道这一先后问题到底是凭什么做出的。按照公平的原则而言,“弱势优先”是一个最基本的法则,因此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谁先谁后的问题,更是一个谁最需要的问题。毫无疑问,与其他人群相比,不论是农村人口,还是经济落后地区、非正规就业人群乃至非就业人群,均为相对弱势的群体,也是最需要被医保的阳光惠及的群体。大病给予弱势人群产生的灾难性现实,已不胜枚举。这不仅是因为,对于弱势人群而言,优先其实意味着救济,也因为,检验医改成功与否的根本标志,已不在强势群体而在弱势群体。 另外,“弱势优先”更能体现一种补偿的正义。过去20年我国医改之所以“基本不成功”,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卫生资源在市场分配上存在的“重大城市轻小城市”、“重城市轻农村”、“重参保人群轻未参保人群”的问题。也就是说,在过去的医改中,弱势群体面临着被医疗这一公共产品所抛弃、被盘剥的困境。而我们之所以期待新一轮的医改,很大程度上也就在于新的医改政策应能体现对于弱势人群的补偿,这也是我们强调医疗的公益性质之所在。显然,既然此次全民医保的目标并不打算再次抛弃弱势者,那么为何不优先考虑他们呢? 绝对的公平,是无法实现的。但是,谁先谁后这一关于基本正义的原则却是文明社会必须回答的合题。仅就农村与城市而言,众所周知,在我国改革过程中,农村地区为城市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或牺牲,有论者甚至认为,城市现代化建设资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由农业经济的积累提供的、用工农产品的剪刀差从农村“巧取豪夺”来的。因此当下农村地区的生存现状,迫切需要国家或城市对农村的“反哺”。然而,在全民医保的谁先谁后的路径选择上,我们看到的却依然是与“剪刀差”时代并无二致的思路。这无疑是令人遗憾的。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