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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监督缺失 外资企业为何拒建工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14:40 人民政协报

  雷新 舒迪

  参加21世纪论坛的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原书记李永海,就外商独资企业为什么拒建工会这一问题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一些在华外企担心在企业内部形成与资本对抗的力量,他们把企业当成是资本的独霸天下,不许工人以一种独立的力量介入;某些地方政府为了所谓‘政绩’,按地方‘土政策’规定外企可以缓建工会。先企业后工会,或不建工
会,这些做法都是不对的。” 

  据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透露,目前逾40%的在华外企未建工会,尤其是外商独资企业拒建工会。而以沃尔玛为代表的一些跨国公司寻找种种‘借口’,长期拒建工会,这是当前外企组建工会的难点。另据全国人大去年的一次执法检查发现,包括沃尔玛、柯达、三星、戴尔、肯德基、麦当劳在内的一批在华外企都存在多年未建工会或工会组织不健全的问题。 

  被讨论会主持人李君如教授称为“工会专家”的李永海指出,公平正义作为

和谐社会的灵魂,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必须从包括劳动(劳资)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内部而不是外部去寻求答案。要坚持尊重劳动的原则,注意把握和处理好劳资关系,防止“资强劳弱”。 

  为什么外商独资企业拒建工会?李永海认为,首先是一些地方官员对建工会与吸引外资、促发展的关系,在理念上有误差,将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与建立工会组织和开展工会工作对立了起来;其次,我国法律的权威有待加强,对于这些违反我国工会法、劳动法的行为,不能及时追究;再者,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本身都忽视了建工会这个相当重要的“投资软环境”,由此也难于化解企业内部的矛盾与摩擦,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如何在外资企业建工会?李永海说,首先要坚持中国工会在外资企业中的工作宗旨,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投资者合作共事,共谋企业发展”,明确建立工会不仅是单一的维护员工权益,还与企业本身的发展相关;其次,工会是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协调劳资关系、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渠道和载体,同时,失去了工会,也失去了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载体;再者,没有工会就失去了监督的力度,无法保证劳动法、工会法的有效实施;最重要的一点是,没有合法工会的建立,则非法工会可能“乘虚而入”,从而危害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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