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小排量汽车上路与建设节约型社会宗旨不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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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10:28 光明网 | |||||||||
钱建华 近日,由于部分省市限制小排量汽车上路而引发了人们对“限小”的争论,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宗旨是不符的。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曾四
房消费追求大面积、高标准”等现象提出了批评。其次是要求大力节约能源,“大力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和农业机械,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控制高耗油汽车的发展。”第三是要求“在消费领域,大力倡导合理消费、适度消费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特别是在服务行业、公用设施、公务活动、住房、汽车及日常生活消费中,要大力倡导节约风尚,使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与国情相适应的节约型消费模式。”第四是强调“深化改革,建立节约资源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制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产品的税收政策和发展节能节地型建筑的经济政策,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的规定,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措施,继续实行限制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 从总理这四次提及汽车的言论中,我们不难看出国家对建设节约型社会,降低和减少能源消耗的决心,以及节约能源,保持可持续发展的紧迫感,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大战略意义。其实自1996年至今,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先后多次出台了给小排量汽车松绑的政策,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能耗、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的汽车。但是,这些政策却被某些地区的“地方规定”给代替了。国家三令五申,有些地区却有令不行,与国家政策规定背道而驰,甚至设置障碍,是出于地方保护还是其它什么原因不得而知。在此,笔者奉劝有关地区、有关部门的领导者认真读一读温家宝总理的报告,领会一下党和国家对节约能源、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质和重要意义,切实转变观念,做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促进派。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