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艾滋小偷政府责无旁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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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09:39 红网 | |||||||||
9月3日,广西柳州市胜利市场管理处一姓韦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3名“艾滋小偷”经常在市场里扒窃,已有3年多了,令市场管理人员很头痛,因为市场管理处没有执法权,拿他们也没办法。韦说,3名“艾滋小偷”身上除了带有刀具,还随身带着艾滋病诊断单,有一次他看到一小偷在市场里扒窃时被抓住,公安人员来调查时小偷直接把诊断单拿出来。(《南国早报》9月4日)
“艾滋小偷”拿着诊断单像是“免死金牌”、“护身符”,在一市场逍遥法外3年之久,竞然谁也没有办法能把他们怎么样。那么,面对“艾滋小偷”,我们真没有办法吗? “艾滋小偷”并非广西柳州市胜利市场一家,在国内其他地方也普遍存在,已成为整个社会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 笔者以为,“艾滋小偷”之所以恣无忌弹,频频作案,除了他们有艾滋诊断这个“免死金牌”外,更重要的一点是抓住了,政府在应对艾滋病患者违法犯罪问题上的“失语”,管理政策的缺位和硬件建设的滞后。 首先,“艾滋小偷”目前还没有有效的办法来约束他们,在这个问题上还存在法律的真空。按照有关法规:小偷一年被抓到四五次,不管金额大小都可以判刑。但艾滋病小偷法院不处理,罚款也罚不到钱。 其次,这些“艾滋小偷”无地方可关,即使有地方关,也缺少必要的经费为他们治病,因此只有把他们放了,让他们流落于社会,让他们自生自灭。话说直白一点,警察抓“艾滋小偷”的黑色的尴尬就在于钱的尴尬。比如说建一个专门关押“艾滋小偷”的监狱要几十万元,收监一个艾滋病犯人一年的医疗费用要10万元等等。 由此,“艾滋小偷”演变成了一个社会问题,这不但加剧了公众的恐惧感,而且在艾滋病传播途径上更加难以控制。“艾滋小偷”是基本民生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当然非政府莫属,可惜,迄今为止,似乎还没听到政府的“身影”。 政府出面关注民生问题,则是对公众情绪的一种安抚,更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要有效遏制“艾滋小偷”,政府责无旁贷,笔者以为,首先要考虑把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用于管好艾滋罪犯,并且制定刚性的监管机制;再者,要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稿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杨国炜)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