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养老门槛咋就高人一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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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09:37 红网 | |||||||||
能享受养老保险,是广大农民工梦寐以求的好事。日前,福建省有关部门决定为农民工办实事,下发专门文件,让全省劳务派遣就业的农民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见9月3日《海峡都市报》) 虽然这一工作刚刚试点,且允许参保范围限于“劳务派遣就业”的农民工,但毕竟是好事一桩,让人们(特别是农民工)充满期待。不过,假如了解该文件的具体内容后,相信
根据该文件规定,“参保对象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最低达20年,从达到领取年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这一规定意味着:农民工不分男女、不论工种,一律得年满60周岁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农民工缴费年限累计最低必须达到20年,否则,只能望“养”兴叹。 我国劳动保障法规规定,城镇企业男性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一般为55岁或60岁,女性职工一般为50岁或55岁;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时,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15年。福建省相关规章也明确规定,企业职工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对照国家及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劳动保障方面的法规,可见上述为农民工“度身定做”的养老保险制度的门槛,确实“高人一等”。农民工领取养老金年龄“一刀切”为60岁,普遍比城镇职工推迟5年享受养老保障;而缴纳保险费的累计年限最低定为20年,则明显比城镇职工多缴纳5年保险费。是农民工的收入比城镇职工高?还是农民工的寿命比城镇职工长?答案恐怕不言自明,甚至是恰恰相反。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抬高农民工养老保险的门槛,还能有什么理直气壮的“说法”吗? 出台如此政策让农民工享受养老待遇,看上去很美,实则是无法充饥的“画饼”,不仅难以给农民工带来养老保障,反而会让他们油然而生受到歧视的感觉。农民工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和短期性,且相当部分的工种也不适合年龄偏大的农民工,更别说会有多少农民工被“劳务派遣就业”干到60岁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大多数农民工年近40岁已青春不再时, “打道回农村”差不多成为他们必然的归宿,有识之士将此称为“农民工40岁现象”(见8月19日《市场报》)。凡此种种,或许就是目前部分地区推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而无法取得实效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真想为农民工提供一份养老保障,切实可行的办法是降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门槛,对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要求,在降低农民工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同时,降低缴纳保险费累计年限至12年左右。只有这样,才能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才能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让农民工真正做到老有所养,与时俱进地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丰硕成果。 (稿源:红网) (作者:徐林生) (编辑:杨国炜)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