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向富人征税成热议 富人税是向财富致敬之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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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 14:37 红网 | |||||||||
针对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上调引起税收减少等问题,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汪康懋设计出新的财税模型,建议开征收高档消费税、烟草税、博彩税等。根据他所设计的新的财税模型,通过开征新的、主要面向富裕人群的消费税种,可使税收增加3710亿元。(见《国际金融报》9月1日) 在各方热议个税征收门槛抬高之际,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汪康懋教授的观点自然
与其他国家的富人相比,中国的富人税负条件要优越的多。甚至还有人说出在中国做富人最舒服之类的话来。那么征收富人税后,富人就不舒服了吗?并非如此。笔者以为,富人税在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同时,也更有利于“富人”。因为长远看,富人也将是受益者。据报道,美国政府计划在2010年前逐步取消遗产税。随着这项计划的逐步实施,美国将每年减少300亿美元的遗产税收入。但富人却不“买账”。2001年2月,美国120名富翁联名在《纽约时报》上刊登广告,呼吁政府不要取消遗产税。这些人包括比尔•盖茨的父亲老威廉、传奇投资家巴菲特、金融大鳄索罗斯、金融巨头洛克菲勒等。老威廉在请愿书中写道:取消遗产税将使美国百万富翁、亿万富翁的孩子不劳而获,使富人永远富有,穷人永远贫穷,这将伤害穷人家庭。不管怎样,这话值得赞赏。显然,富翁们都不希望自己的子孙成为无所事事的“富裕垃圾”。更表明,富人的财产并没有垄断功能。 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社会公平一般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所谓横向公平,就是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负担相同的税;而纵向公平,就是纳税能力不同的人,负担的税负则不应相同,纳税能力越强,其承担的税负应越重。怎么判断纳税能力的大小呢?通常以纳税人所拥有的财富的多少、收入水平的高低或实际支付的大小等作为判断依据。目前除了强调形式上的平等之外,我们还得要追求实质上的平等和公平。这种要求反映在税法上就要求税收法律制度能够保障税收公平,即公平税负,也就是国家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这也是富人税可行的现实条件。 富人税是鼓励财富竞争的必然,尊重财富的必然结果。财富是一个有效秩序。尊重财富,就是尊重一种公共选择的规则。财富可能不是一个最好的规则,但我们总结历史,会发觉没有其他比这更好。一个连对财富基本尊重的法则都没有的社会,妄谈文明二字。但是当我们看到如下数据时,让公众如何尊敬财富呢?2001年,中国存款总量达到7万亿,人数不足20%的富人阶层名下控制着这笔财富的八成左右,所缴的个人所得税却仅占总量的不到10%。如此以来,我们就有理由认为,富人税是向财富致敬之举。 (稿源:红网) (作者:朱四倍)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