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军明:因拒载而被终生禁开 是不是矫枉过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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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 01:25 中华工商时报 | |||||||||
程军明/文 出租车驾驶员蒋殿武因拒载被取消经营资格,终身不得进入南京出租车行业。蒋殿武成为南京出租车行业终身禁入第一人。 ———《新晚报》
拒载一直是出租车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尤其是在火车站和汽车站地区,那里是出租车的定点集中经营场所,有的出租车司机因为排队候客时间比较长,就不愿意送短途客户。 南京市的出租车拒载问题由来已久,关于拒载事件多次见诸报端,为此南京市市长蒋宏坤在8月25日的“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迎十运会”上,向到会的客运主管部门以及58家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下了一道“铁的整治”军令状:这一次集中整治,该吊销的吊销,该处罚的处罚,改组的改组,整合的整合,决不手软。 再“铁”的整治也得有个度,笔者认真查阅了南京市出台的治理出租车的有关办法,也没看到“终生禁开”这样的“处罚”。按照南京客运管理处的说法,是“按照南京市政府从重从严从快处理的要求”处理的“蒋殿武事件”。这样处理对于久禁不止的南京市出租车拒载问题好像是显示了政府的决心,但是行政机关处罚单位和个人都要有法律依据,“随心”而罚,“杀鸡骇猴”岂是万全之策? 这样的处罚对于蒋殿武来说是不公平的。他违反了国家和南京市的有关出租车营运法规和出租司机的职业道德,理应受到处罚,但是处理人坚持的原则是“治病救人”,不能“一棍子打死”。蒋殿武顶风而上,需要的是严惩但不是毁了他的生计。 这样的处罚更显示了执法机关的“软弱”。不管是南京市还是南京市客运管理处治理拒载从2003年就开始“严查”,可是到了距离“十运会”只剩下200天了还是“效果不佳”,“情急之下”才“铁腕整治”,难道整治出租车市场也像矿难一样难治理?很多市民早就针对“拒载证据不好找”提建议,比如在车站附近安摄像头,在车站安排类似110的查违规人员等,不料想现在还是一个让人感到不合理的“狠法”。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可依,就像不能因为是惯偷就枪毙一样,应该有合法、合理的处罚方式。 “蒋殿武事件”令人深思,发人深省,希望行政机关在处理问题时要铁面无私,但也不要矫枉过正。 (2G7)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