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的贸易壁垒 必须超越传统利益之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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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01:02 中华工商时报 | |||||||||
曲力秋/文 中国加入WTO后,并没有如原先所期望的那样,与各国的贸易畅通无阻。商务部调查表明,2003年中国有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遭遇到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造成损失约170亿美元。欧盟、美国、日本的技术壁垒对我出口企业造成的损失占总损失的95%。其中,欧盟所占份额最大,为41%;日本和美国分别占30%和24%。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
黎友焕说,新贸易壁垒是指相对于传统贸易壁垒而言的以技术壁垒为核心,包括绿色壁垒和社会壁垒在内的所有阻碍国际商品自由流动的新型关税壁垒。较之于传统贸易壁垒,新贸易壁垒往往着重于商品的数量和价格等商业利益以外的东西,更多地考虑商品对于人类的健康、安全以及环境的影响,体现的是社会利益和环境利益,采取的措施不仅是环境措施,而且还涉及国内政策和法规。而传统贸易壁垒则主要是从商品的数量和价格实行限制,更多地体现在商品和商业的利益上,所采取的措施大多是边境贸易。 目前正日渐引人注目的以劳工问题为主要内容的SA8000是社会责任体系的一部分。其中所包括的9个内容都是关系到劳工保护的。黎友焕说,SA8000具有新贸易壁垒的特点,从SA8000可以折射出当前国际新贸易壁垒的一些新趋势: 1.隐秘性。传统贸易壁垒相对透明度较高,比较容易掌握和应对。新贸易壁垒则名目繁多,涉及多为产品标准和产品以外的内容,花样百出,变换频繁,而且一般都有一个很难让人反击的名目包在外面,让人难以应对。 “比如技术贸易壁垒与其他非关税壁垒如进口配额、许可证等相比,不仅隐蔽地回避了分配不合理、歧视性等分歧,而且各种技术标准极为复杂,往往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 黎友焕说,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对国别没有限制,一视同仁,不存在配额问题。而且技术贸易壁垒措施是以高科技基础上的技术标准为基础,科技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国家难以做出判断。一些新型的国际贸易壁垒还具有不确定性而且涉及面很广,令人无从谈起、无法把握,很难全面顾及。 2.双重性。新贸易壁垒具有合理合法与不合理合法的双重特点。新贸易壁垒一般以保护人类健康、生命和生态环境为理由,其中不乏合情合理之处。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也承认各成员国采取技术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其前提是不影响正常的国际贸易或对其他成员国产生歧视。但是新贸易壁垒经常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劳工和环境为借口,进行贸易保护,对某些国家进行有意刁难或是歧视,这又是于情于理难以接受的。 3.争议性。新贸易壁垒的隐蔽复杂性决定了不同地区和国家之间达成一致的难度很大,而其双重性又很容易引起国家地区之间的争议和纠纷。导致贸易争端的主要内容发生历史性的转移。 4.多样性。新贸易壁垒本身就已包含许多种类,而各个国家在具体使用的过程中又会依据各国国情的不同出台不同的政策,形成种类繁多的新贸易壁垒。近年来对中国使用贸易壁垒的国家就越来越多。 5.广泛扩散性。新贸易壁垒造成相关国出口企业减少国际市场份额、失去贸易机会、退出市场、损害企业信誉等不利影响。同时并使国外消费者对该国部分产品及其相关产品信心下降,给该国出口带来长期的负面影响。扩散效应之大,影响面之广,让人感到难以应对,措手不及。而且其表现形式极具广泛性,既涉及国际或区域性协议,国家法律、法令、规定、要求、指南、准则、程序等强制性的措施,也包括非政府组织等制定的自愿性措施等方方面面。 从产品角度看,黎友焕说,新贸易壁垒不仅涉及资源环境、劳工标准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初级产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也越显著;从过程角度来看,包括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从领域来看,已从有形商品扩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新贸易壁垒措施的表现形式也涉及到法律、法令、规定、要求、程序、强制性或自愿性措施等各个方面。 6.合法性。目前国际上已签订150多个多边环保协定。发达国家积极制定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为新贸易壁垒提供法律支持。 “比如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环境保护局、联邦贸易委员会、商业部、能源效率标准局等都各自颁布有法规,包括《联邦危险品法》、《家庭冷藏法》、《控制放射性的健康与安全法》、《植物检疫法》、《联邦植物虫害法》、《动物福利法》等,其中有些条例是专门针对进口国家或商品而制定的。WTO也正在制定国际性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一旦被通过,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很大,从而新贸易壁垒有了形式上的合法性。” 7.强制性。在新贸易壁垒领域,尤其是技术性贸易壁垒领域,有许多自愿性的措施,如ISO9000、ISO14000、各种环境标志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等,以生产者自愿为原则决定是否申请认证。2002年以来,有些自愿性措施正在与强制性措施结合并有向强制性法规方向转化的趋势。如欧盟2002年5月12日通过的“生态纺织品标签”指令(2002/371/EC)就是典型例子。 (29G6)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