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支出超过了减除费用标准 为什么定1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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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11:20 中国财经报 | |||||||||
8月23日,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由原来的800元上调到1500元,并且规定各地应统一执行该标准,不允许擅自浮动。权威人士指出,此举旨在减轻工薪阶层税收负担。 消费支出超过了减除费用标准是起征点调高的主要原因。金人庆部长指出,中国从1993年至今,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是每月减除费用800元,然而到了2003年,居民消费价格
1500元扣除标准是如何确定的?一位参与草案起草工作的专家指出,原来设想的扣除标准是1200元,浮动比例是25%,即最高扣除额是1500元。之所以取消浮动比例,是因为以前给了地方一定的浮动权力,有的地方不浮动,有的地方则执行最高浮动比例,造成了地区间不公平。中央考虑到浮动的意义不大,索性都提高到扣除上限,也便于管理。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指出,起征点1500元这个数字是按照目前人均消费水平、人均收入水平等测算出的,也是在国家财政承受能力和公众期望值之间一个比较合理的选择。 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差距不断加大,社会呼吁调整个人所得税。史耀斌表示,个人所得税在所有税种里最能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目前我国基尼系数达到0.447,而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达到或者超过0.4,说明贫富差距过大。 目前,工薪阶层是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纳税群体。200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1700亿元,65%来源于工薪阶层。目前我国80%的人拥有20%的社会财富,这与个人所得税促进社会公平、调节贫富差距的初衷相违背。在此情况下,调整个人所得税是形势所需。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