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对外资一视同仁是打击假外资的根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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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09:18 华夏时报 | |||||||||
日前,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表示:“按照目前学者研究中比较一致的估算,我国每年实际利用外资中,约1/3是国内资本‘留学’后回流形成的‘假外资’。 也就是说,若按去年我国引资600亿美元的规模估算,去年约有200亿美元是‘假外资’。”
国内资本为什么偏偏喜欢穿上“外资”的画皮?因为其中有实实在在的利益。例如,在税率方面,虽然按税法规定,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都是33%,但实际上,对外资的税率优惠,如“三免两减”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优惠,远远超过对内资企业的税率优惠。研究表明,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平均税负只有11%。相比之下,中国一般内资企业的平均税负率要高出一倍,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税负率更高达30%。除了外资企业税负轻微,还有土地、贷款、用汇等优惠与便利,这些都保证了外资企业的赢利。 因此,内资爱穿外资的“画皮”,是“超国民待遇”吸引外资的做法直接导致的怪现象。而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也就意味着对国内资本的“反向国民歧视”。 资料显示,目前在中国境内的40多万家外企有60%账面亏损,年亏损总额达1200亿元。更让人费解的是,这些外企置多年亏损于不顾,在亏损之后竟又接连追加投资。为什么外企能够长亏不倒呢? 说穿了,就是在采取各种花招避税。它们避税成功的关键在于有人认为我国对外开放的目的就是鼓励外商来华投资,如果采取严格的防范避税措施,会挫伤外商的投资积极性,因此对外资“网开一面”。 可是,对于我们自己的企业,却是一丝不苟,不肯“高抬贵手”。 任何歧视都是健康社会的病菌,不管是在社会生活领域,还是在经济领域,不管是针对外国人的,还是针对本国人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之后3年过渡期满,继续对外资实行“超国民待遇”,使得内资越来越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而且不符合WTO的贸易原则,其负面效应越来越明显。从各方面减少直至最终取消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对内外资一视同仁,不仅时机成熟,而且更加日益紧迫。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