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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罚单为何不能见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5: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张培元

  8月19日,200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年中工作会议正式公布了179家中央企业2004年度经营业绩,并开出了赏罚单。中石油、中石化、宝钢等25家企业出现在“优秀榜”上,企业负责人将最高获得3倍于绩效基数的工资奖励。有13家企业受到降级处罚,其中4户评级最低的央企负责人绩效薪酬为0,将无法获得除每月固定工资外的任何奖金收入。

  尽管有报道称,这是国资委成立两年半来第一次公布所辖百余户央企的年度经营业绩,也是国企改革20余年来首度给央企老总们的能力和工作业绩打分,并依据分数赏罚分明地兑现薪酬。但令人遗憾的是,13家不及格企业,尤其是4家降至E级的企业名单并未公开,使处罚效果大打折扣。

  国有资产名义上属公众持有的公共资产,然而近年随着改革力度加大,国企负责人权力制衡体系配套不够完善,公众监督缺位,某些领域的监管弱化,导致了贱卖资产、权钱腐败等“看守者交易”现象不断发生。国资委首度给央企老总的能力及业绩打分,加强了过程性考核,是一种监督细化,然而这种“内部处理”方式,仅体现了自上而下的监督,却忽略了媒体监督及公众监督这两种社会中最具活力也是运行成本最低的监督形式,影响了社会监督能量的释放。近年曝光的几起国企负责人涉腐大案,都并非事前没有征兆。如果诸多蛛丝马迹能够受到公众的有效监督,也不可能戳下上亿元的资金窟窿。

  公司管理层和政府公职人员借助权力,利用公司资源,侵害投资者权利,这一问题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成为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务犯罪的根源。在大型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监控措施,除了领导干部的道德自律和党纪国法的制度他律外,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社会监督。群众中流传一句话,称问题官员“不怕内部通报,就怕公开见报”,充分说明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对于企业的政府监管和制度监督,都应在阳光下进行,有了无数双眼睛的盯梢,蚁穴才能避免被别有用心者挖掘成“管涌”。

  国资委的成绩单不能只报喜不报忧,让成绩好者露脸属成人之美,对得“零分”者曝光也并非落井下石。他们在管理中出现了什么问题、背后存在哪些原因,都需要大家把脉问诊,更有必要受到公众监督。这张罚单并非

国家机密,实有必要拿出来晒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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