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基础需夯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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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 16:45 证券时报 | |||||||||
(蔚深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 蓝东) 近期市场气势恢弘,沪指从底部反弹至今,涨幅已达18%。在反弹与转势的争论中,后者逐渐占据上风,市场转折渐成业内共识。但是,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对于证券市场长期以来留下的沉疴与顽疾,尽管重药已下,“身体”的恢复仍需假以时日。因此,转折之路是崎岖的,市场向上绝非一帆风顺,其间震荡反复甚至再次探底都是可能的,对此我们应该
首先,股改仅是揭开了制度变革的序幕,为完善制度的构建进一步扫除了障碍。全流通使得大小股东具备了共同的利益基础,在“同股同权”这一点上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但是,在全新的《证券法》推出之前,约束上市公司(无论是G股或其他)的法律制度无丝毫改变,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并未因股改就能必然建立。尽管经过支付对价,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有所下降,但仍相对控股甚至绝对控股,如果违规违法成本很低,大股东依然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土壤,挪用公司资金、甚至恶意掏空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其次,证券市场的主体———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在结构上存在缺陷。我们这个市场的基石———上市公司在整体质量上较之成熟市场有很大的差距,在代表性上还不如香港市场的H股板块,在构成上,持续成长的、抗周期的品种太少,且稀缺的蓝筹资源到今天仍不断流失;优胜劣汰的机制未完全建立,市场的源泉———投资者结构不完善,多元化的投资者主体仍在建立。所以,转折并非完全水到渠成,其基础仍需进一步夯实。 进一步奠定转折基础,无疑应从制度建设与改善市场结构两方面入手。从制度建设层面上,我们所需补之功课很多,其中核心的问题是,须强化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极大提高犯罪成本。迄今为止,被掏空的上市公司数量已为数不少,因恶意挪用、利益输送等非完全经营或市场因素而导致严重资不抵债的证券公司同样不在少数,但又有多少“内部人”受到惩罚呢?更多的是谴责、市场禁入,其违法成本是何其低、代价是何等的小。目前进行的如火如荼的券商重组潮,“政府买单”须与现代金融制度的建立联系起来,即所谓的“花钱买来好机制”,具备良好的经营决策及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的治理结构应能随之构建,否则,政府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总之,制度建设的根本,是力求做到防范于未然,鼓励“好人做好事”,杜绝“坏人做坏事”。在市场结构的改善方面,其一是资金与投资者结构的优化,着重培育其多元化及长期稳定性,形成持续净流入的良性循环。国内证券市场的资金与投资者结构,经历了由散户占主导到过分依赖基金(所谓一“基”独大)的过程,其实,成熟市场的投资者是多元的、其力量是均衡的:各类基金、投资银行、商业银行、个体投资者等等,因此,我们仍需大力培育“非投资基金力量” ,如QFII、元气恢复中的券商、私募基金,还应拉回逐渐对市场敬而远之的中小散户,以形成多元的资金与投资者结构;其二是上市公司的结构,国内A股市场因多重因素导致的长期“扩容恐惧症”,致使大量优质公司无法进入,蓝筹资源逐渐向海外流失,A股上市公司在中国经济中不具代表性,市场表现与宏观经济长期背离,投资者因而无法通过A股市场分享中国经济的成长。因此,加快“优胜劣汰”,改善市场结构,已时不我待。 由此可见,只有加快制度建设,改善市场结构,转折的基础才会更加扎实。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