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经济时评 > 正文
 

新华时评:积极应对贸易摩擦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 19:3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11日电 (记者 张毅) 随着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发展以及贸易总量迅速扩大,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也越来越多,对外贸易进入摩擦多发期。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切实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关系到我国对外贸易、国内就业和相关产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政府有关部门、中介组织和企业密切配
合,共同努力,应对贸易摩擦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中欧纺织品贸易谈判的成功,使中欧实现了双赢,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经受住了考验,为我国纺织品对欧盟出口赢得了稳定的发展环境,有利于我国纺织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谈判的成功还防止了一些国家对我国纺织品出口形成合围态势,缓解了与发展中国家在纺织品问题上的矛盾。

  贸易摩擦五大特点

  我国是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者,今年以来各类贸易摩擦总涉案金额达百亿美元以上。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呈现出五大特点:

  一是纺织品已经且将持续成为贸易摩擦的热点。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涉及我纺织品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事件共有7起。近期,加拿大、南非、哥伦比亚等国产业界亦已申请对我纺织品采取限制措施。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纺织品将持续成为贸易摩擦的热点。

  二是发展中国家不断出现的摩擦新热点使我应对工作复杂化。上半年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对我反倾销方面不断出现摩擦新热点。今年1月至7月全部35起“两反两保”案件中,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发起的就有22起。

  三是国外对我贸易进行限制的手段和规则日趋严厉。反倾销仍是国外对我实施贸易保护的主要限制手段,但近期各国不断对我实施和滥用名目繁多、花样翻新的贸易壁垒措施。部分国家正积极采取更加严厉的手法对我产品实施打压,且有扩大之势。

  四是贸易摩擦波及我政策和体制层面的深层次问题。一些国家不仅关注我出口产品的价格和质量、出口企业的规范经营和公平竞争等微观层面的问题,而且日益关注我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银行呆坏账核销政策、税收和补贴政策、人民币汇率等宏观层面的问题。贸易摩擦从产品、企业等微观经济层面向宏观经济政策、体制和制度层面不断延伸。

  五是贸易摩擦对我国就业和产业发展影响严重。近一年来的贸易摩擦,大多针对我劳动密集型产品,涉及企业数量大,就业人口多。

  应对工作成效显著

  解决贸易摩擦的根本目的是维护我们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面临新形势下的诸多挑战,今年以来,有关部门通过对内充分整合国内资源,对外区别对待,灵活处理,为我国企业营造了和谐的贸易环境,切实维护了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中欧经谈判磋商,就纺织品问题成功达成谅解,为妥善解决贸易争端提供了一个范例。这一谈判结果使我国企业获得了稳定增长的贸易环境,维护了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兼顾了发展中国家的关切,体现了我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反倾销大要案应诉取得成效,切实维护了我方的正当权益。上半年欧盟反倾销已裁决案件中,有42家涉案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占历史总数的60%(截至目前,我在欧盟反倾销调查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应诉企业共70家)。针对欧盟最近对我输欧劳保鞋和皮鞋连续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广泛动员企业积极参加应诉,并在预警阶段积极游说,使价值3.3亿美元的运动鞋被排除在欧盟此次反倾销调查之外。美国对我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印度对我丝绸发起的反倾销调查,通过积极应诉,均取得了较好结果和进展。

  开拓工作思路,积极应对贸易壁垒取得实效。今年上半年,针对欧盟委员会意欲再次启动CR法案限制我打火机出口的情况,商务部7月初派团赴欧交涉,成功阻止欧委会CR决议草案的通过。中日紫菜贸易问题,在我国通过贸易壁垒调查成功、迫使日本承诺开放市场后,商务部门认真指导产业层面的技术会谈。今年6月在连云港举行了首次中日紫菜贸易交易会,成交干紫菜8020万张,实现了中国紫菜对日出口零的突破。

  预防化解贸易摩擦和应对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十分重视贸易摩擦预警工作,努力将应对工作前置,一方面注意对个案的预警,另一方面积极通过推动双边贸易救济对话合作机制建设和加强舆论宣传来化解贸易摩擦。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解决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取得明显成效,除越来越多的国家对我表示理解和支持外,截至2005年7月,已有澳大利亚等41个国家承认我市场经济地位。

  商务部负责人指出,虽然今年以来我国应对贸易摩擦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要看到,外有不利条款的限制,内有经营秩序的问题,我们的贸易摩擦应对还存在诸多困难。我国出口产品结构及外贸增长方式容易诱发贸易摩擦;企业应对国外贸易摩擦的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主动采取措施避免贸易摩擦的意识不够强;中介组织在化解贸易摩擦中的作用发挥不到位;我国应对贸易摩擦的手段和协调机制有待完善;应对贸易摩擦的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仍需加大。(完)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