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把穷人赶出市中心的辨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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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 13:28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蔡未名 来源:中国经营报 《新京报》日前刊载毛飞的文章说,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近日表示,东、西、北四环路以内和南三环路及其延长线与四环交界以内,将限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未来几年在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时,都会遵照该原则进行。对此,有人说,这是要把穷人赶出城市中心啊这话显然过于偏激,但的确揭示出城市建设特别是房地产市场发展中长期存在的问题。象
点评:“把穷人赶出市中心”——这当然是一种不得人心的说法。但是反过来说,“把穷人搬回市中心”,虽然听上去似乎不错,但这并不是慈善事业,做起来必须符合市场之道。实际上,在目前的住房已经基本私有化的情况下,原来住在市中心的穷人,其实已经拥有一笔潜在的财富,这就是“级差地租”。 之所以说这笔财富是“潜在”的,是由于它必须要经过市场交换才能“浮上水面”而成为这些穷人的真实财富。因为,他们位于市中心的房子本身虽然可能因简陋和面积狭小而不值钱,但他们的房子所处的地段却很值钱。如果让他们通过市场交换搬迁到市中心以外,就应该支付给他们足够的级差地租,从而使他们能够换得一套好房子、大房子当然他们也付出了交通方面的代价。甚至可以让他们原地不动,继续住在市中心,办法是在他们低矮的旧房子拆掉以后盖起的高层公寓中分给他们新居而无需他们另外掏钱。所以,我们说这些原来住在市中心的穷人,已经不算是真正的穷人。 现在的问题是在整个拆迁和改造过程中,政府和发展商没有按照市中心的级差地租给他们以足够的补偿,因而才产生了“把穷人赶出市中心”这样的说法。至于那些原本就不是住在市中心的穷人,那是没有办法让他们搬进市中心居住的。针对他们而言,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的上述政策并没有错。不然的话,如果政府部门硬要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留出一些地块来建造经济适用房甚至廉租房,那将严重扰乱市场的价格信号。而且,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是,把这些建造在市中心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卖给谁、租给谁呢﹖老实说,无论卖给谁、租给谁,都将造成真正的社会不公。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