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奶粉遭遇信任危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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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10:57 北京青年报 | ||||||||
北京青年报: 范海涛 朱冬松 雀巢十五天前已知奶粉检测不合格但未向消费者发出警示——— 在“雀巢牌金牌成长3+奶粉”由于碘超标在全国各大超市遭遇下架的同时,昨天又爆出惊人消息,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在市场抽检活动后,雀巢公司有15天申辩和说明
雀巢公司 依旧保持沉默 本报讯 对于这个问题,雀巢公司如何看待,昨天记者拨通了雀巢中国公司有关负责人的手机,该负责人正在开会,她告诉记者,央视的报道使京城媒体闻风而动,大家都纷纷来电,表示要进一步跟踪事情的动态。但是,她告诉记者,目前公司还没有统一的口径,如果一有消息,雀巢将立即回复媒体。但直到记者发稿时,雀巢公司依然未给记者相应的回复。而相关负责人的手机,也变成关机状态。 律师说法 消费者可以通过起诉维护权利 本报讯 昨天,记者采访了北京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对于雀巢奶粉碘超标问题以及没有及时公示消费者一事,他表示,雀巢所说的有关奶粉符合的是国际标准的提法是立不住脚的。“因为既然是在中国生产、销售,当然首先要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如果连本地的法律法规也遵守不了,那么符合国际标准的说法,看起来就非常牵强了”,邱宝昌告诉记者。 他表示,“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和知情权重于泰山,雀巢这样的做法,可以说缺乏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社会责任,尤其是事后还强调自己的产品是安全的,希望降低事件的负面效果,这样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邱宝昌律师表示,作为消费者,应该有理智的头脑,也应该勇于拿起维权的武器,如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中消协 三个关键问题需要雀巢认真思考 本报讯 刚刚调任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的王前虎先生昨就雀巢事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雀巢方面有义务向消费者对该事件作出公正的说明,这里面有三个关键问题需要雀巢方面认真思考:一是作为跨国企业,雀巢承认不承认中国的生产标准?(即《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GB10767-1997),“婴儿配方粉理化标准”以及“较大婴儿和幼儿粉理化标准”中规定的每100克配方粉及补充谷粉中碘含量标准为“30-150微克”)。二是如果承认这一标准,当产品与之不符时,就应该积极改正。三是如果认可这一标准并在外包装上明示出来,但实际含量却超标,倘若举不出反证来,这可不可以算做对消费者知情权的误导和欺诈? 王前虎主任指出,事情发生后,雀巢方面从来没有和中消协进行过有效沟通,因此中消协并不了解目前事态的最新发展。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