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猫亦是鼠岂能瞎下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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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11:52 新京报 | |||||||||
这几天,株洲刑警何松林成了新闻人物。据侦查机关调查,这位刑警涉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犯罪团伙,以娱乐场所三陪小姐为作案对象,先后持枪抢劫20余次,涉及金额20余万元。(2月28日《新京报》) 这让我想起一位黑老大混入公安队伍之后,说过的一句话:“我在社会上混得明白,是因为我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谁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会,谁敢不
话不中听,实践中却可能屡试不爽。我想,何松林兴许就把这句话当做了自己游走于“江湖”的潜规则,甚至把它当成一种信仰来顶礼膜拜着。为什么这样讲呢?以往的警察腐败,大都因循着“猫鼠联袂”的惯例———亲自实施犯罪的人与充当“保护伞”的警察,保持着沟通抓捕信息、事后分赃的行为模式。而何松林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他白天是警察,晚上是劫匪;白天除暴安良,晚上杀人越货;白天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晚上实施犯罪、危害人民———在他的世界里,几种角色集于一身,厚厚的几层面具笼罩在自己的常态角色之上,以至于,何松林案发后,“大家怎么也难以相信,平日口碑不坏的何,会犯下如此罪行”。 其实,如果猫和老鼠的关系,变成了“猫帮老鼠”或“猫护老鼠”,问题还不至于太复杂;但如果有一天,整个颠倒了,“猫亦是鼠”、“鼠亦是猫”、“白天是猫,晚上是鼠”、“披着猫的皮,干着鼠的事”,是不是太可怕了? 想一想就有点不寒而栗———大街小巷老鼠猖獗不说,猫的公信力何在?信任感的崩盘如何弥合? 面对这样的窘境,有关部门的“反思”却匪夷所思:“在提审过程中,何松林多次表示警员待遇太差”。因此,“何松林案发后,湖南及株洲有关部门开始对此反思,高层已讨论拟出台方案,提高民警待遇”。这就好像说:“猫之所以变成老鼠,是因为猫的待遇太低了,所以为防止有的猫再变成老鼠,必须提高猫的待遇。”这样的逻辑,是不是太过荒唐?生活在警察的平均生活水平之下的老百姓,恐怕比比皆是,人家怎么就没有干违法犯罪的事?国人向来强调“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这是常识,难道待遇低就可以丢掉人起码的尊严和常识? 况且,据报道,何松林之所以铤而走险,是因为自己赌博,欠下了大笔债务。别的不说,赌博首先是任何一个公民都不允许做的事情,更别说国家的公职人员;对于一个有赌博嗜好的人来说,薪水再高,待遇再好,也不够他在赌场上挥霍。那么,把何松林因为赌博缺钱,进而抢劫,作为警察待遇太低、必须进一步提高警察待遇的证据,岂不荒谬? □赵燕(河南教师) 漫画/许英剑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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