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经济润滑剂的腐败能否真的增进效率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 02:37 中国经济时报 | |||||||||
■博士论坛 ■傅勇 在google中搜索“腐败”二字,结果有1680000余项相关内容。王小石事件是最新鲜的焦点,随着案情的深入,其牵涉面仍在不断扩大。在这些文字中,“腐败”如过街老鼠,有百害而无一利。相反,一些经济学家则倾向于认为,腐败能增进效率。客观而论,在一些情况下,确实如此。
腐败能够增进效率是因为它可以看作是市场对资源扭曲配置的一种纠正。转轨经济存在大量的体制诟病,从经济学意义上说,这些体制扭曲了资源配置。当政府通过超市场交易权力将稀缺资源用于支持体制内部门时,资源价格在体制内外是不同的。许多腐败就是政府官员将所掌握的资源转让到体制外的过程,进而实现资源应有的市场价值。换一个角度,资源在市场部门更稀缺本身就意味着该部门具有较高的生产率,那么通过腐败转移资源客观上也会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虽然不合法。所以,可以说,腐败是对体制障碍的一种市场反应,也是对落后体制的一种纠正。结果是,资源向最需要的部门流动,而整个经济的效率因此得到提高,产出得以增加。 举例来说,尽管中国经济改革已经走过了四分之一世纪,但金融一直基本为国有机构垄断。政府控制金融的一个目的是为国有经济提供金融支持,但这种支持对民营经济却是可欲而不可求的。有研究表明,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间存在某种漏损效应,即资金由国有部门向民营部门的转移,而这种漏损有效地支持了私人投资和经济增长。一旦通过加强法治杜绝这部分资金流动,将会对经济效率造成损害。 其实,在落后体制得不到改革的前提下,某些腐败是达到次优的一种途径。然而,问题是,利用腐败来重新配置资源犹如饮鸩止渴,成本十分高昂。 腐败作为一种钱权交易,其本身是一种非生产性的寻利活动。体制外的部门要获得体制内资源,必须花费大量的资源疏通关系,而当权者会努力使自己的租金收入最大化,由此造成的耗费对社会来说是一种无谓损失。并且,当有许多人竞争体制内的同一资源时,官员的索取和公关成本就会水涨船高,从而使得低价获取体制内资源的租金消散。也就说,前面所说的资源再分配的好处将会全部浪费在寻租中。 腐败的另一重罪恶是,导致腐败阶层收入不合理地扩大,使贫富差距不合理更不合法地拉大。腐败虽然可以增加社会总产出,但一般民众是享受不到的,增加的产出被政府官员和行贿者瓜分,形成灰色收入。社会可能出现一种有增长无发展的怪现象,这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已被验证。同时,腐败的存在会扭曲人们的行为,鼓励人们通过旁门左道去发家致富。 腐败最令人担忧的后果是其自我强化机制,腐败常常会因此而得以制度化,改革成本无限加大。腐败一旦产生,利益的输送渠道就得以确立,相关利益集团的百般阻挠常常会使得对这种无效体制的改革陷入停滞,制度的矫正遥遥无期。许多官员在谈及自己的腐败历程时,大都有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感慨:即使内心不情愿堕落,但只要有了第一次,就没有后路可退。腐败的这种强化蔓延机制是十分可怕的。 从腐败盛行的社会向制度规范的社会转型,无疑是艰难的,拉美国家的长期积弱就是前车之鉴。增加惩治力度和稽查密度是增加腐败成本的有力措施,但治本之计在于从源头上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转换和规范政府职能是关键所在。滋生腐败的租金源于政府管制,寻租的前提是政府的设租。同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对照,当前的许多管制是没有意义的。取消政府的这些不合理管制,租金就会消失,腐败空间就会随之缩小。 腐败能够增进效率吗?简单地说,从短期和静态的视角看,答案有可能是肯定的;从长期和动态的视角看,答案是否定的。如此模棱两可的回答也许正符合了经济学一贯的逻辑。 (作者为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生)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