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评论:伊利事件呼唤重建总裁信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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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 22: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伊歌 “创维事件”余波未平,“伊利事件”浊浪又起,内地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这个罕见的暖冬里应当感受到阵阵寒意。 昨天,新华网发稿证实了证券市场的传闻:“通过与各相关方面人士沟通,记者最
比照稍早之前发生的“创维事件”,确实耐人寻味。创维集团董事长黄宏生等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通过贪污手法,进行诈骗和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被香港廉政公署落案控告。一家在内地上市的国企改制公司,一家在香港上市的民营企业,高管“东窗事发”的原因何其相似! 尽管案件在查,真相未明,但追溯以往上市公司中曾经发生的种种“事件”,如银广夏亿安科技、蓝田股份、农凯发展,哪个不是上市公司高管引爆的“东窗事发”? 上市公司的总裁等高管人员与股东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总裁们作为代理人拥有日常生产和经营权,但最终的约束大权应掌握在委托人即股东的手中。然而,由于总裁们所掌握的公司经营信息,通常会远多于普通股东,这种信息不对称会造成股东约束无力;所以,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保证股东获得公司的投资经营信息,对总裁们的经营能力和水平作出自己的判断,决定吸纳还是抛出公司股票(用脚投票)。内地的《上市规则》就规定了公司信息披露责任和董事对全体股东的诚信义务。 如果总裁们诚信缺失,肆意践踏市场规则,该披露的信息没有披露,投资者无法判断市场信息的真伪,要么退出市场,要么就将投资变成纯粹的赌博。一连串的“事件”表明:上市公司“总裁信用”已危机四伏,重建“总裁信用”已迫在眉睫。以“伊利事件”为例,其导火线就是巨额国债交易未有及时披露,遭到独立董事的公开质疑。 重建“总裁信用”不仅需要不断完善市场制度、严格执行市场规则,还需要总裁们真正树立起“股东价值”的观念。正如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所批评的:“这些高层经理人员把股市看作一个圈钱的场所,而没有意识到应当以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为己任。” 一个接一个的总裁在信用危机前“倒下”,但愿能引起总裁们足够的警醒。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