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原罪:切分和清算的逻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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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 04:19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的不速之客来到伊利集团的总部,旋即带走了包括集团董事长郑俊怀在内的7名高管——本报记录下了这真实的一幕(12月21日),并正在多方查证和追踪隐藏在幕后的更多崎岖情节。 “伊利事件”提醒我们依稀忆起已被遗忘的“仰融事件”,加上日前爆出的“健力宝30余名中高层突遭解职”(本报12月17日),加上早些时候的“郎顾之争”,再加上眼下MB
仔细察看关于伊利半年来的各类资料,虽然细节和曲折章回很难理清,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以郑俊怀为首,管理层的一部分人通过这样或那样复杂而隐秘的方式,将公司创造的部分利润转移到个人的口袋里,其中的金融创新充分显示了智慧的设计,以至于根据公开资料,外界很难对此中的金钱流转过程得窥清晰。涉嫌挪用资金约1.8亿元,这是目前媒体报道中比较统一的版本。考虑到公司依旧成长之中的销售收入(2003年近63亿元,2004年预计95亿元)规模,可以想见,在1.8亿元背后流动的灰色资金应该远远大于这个金额。 这1.8亿元只是一个缩影。在目前中国企业产权结构并不清晰、企业“剩余价值”分配逻辑不明、国有私有产权转换没有制度设计的大背景下,这样的故事可能每天都在上演,我们所能看到的仅仅是浮出水面的冰山的小小一角。郑俊怀们转移的资金构成了中国目前私有财产“原始积累”的主要来源,也是我们所讨论的“原罪”的主要来源,无论这些被转移的资金来自国家依旧保留控制权的大型国有企业、正在进行民营化的中小国有企业,还是更加透明些的上市公司。 在制度转型的复杂语境下,借用转型所营造的制度空白和市场灰色机会,“原罪”指代的是通过种种非法或不合法的方式积敛的个人财富。从财富的创造过程看,通过和政府的腐败交易获得特许权和垄断机会是主要形式,无论是“红顶商人”,还是自我认定的私营企业家,只要听听他们偶尔可见的酒后真言就不难发现,这在目前的中国几乎是致富的捷径。随后就是财富分配,在这个财富的“国有退出”过程中,MBO、违规交易、暗渡陈仓构成了主要形式。 这些“原罪”的种种形式散布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由于不公平交易、由于没有透明的规则可依、由于没有监督和平衡、由于违法违规,在每一个正式场合,各方对“原罪”都表示出声讨的决心;然而,又由于其广泛存在,而且这似乎是一个实现原始积累的必由之径,一些经济学家私下里又认同了这样一种财富积累和再生产的投资模式。众说纷纭中,随着GDP的增长,“原罪”所涉及的金额也正在快速膨胀。 地方政府在这个过程中的表现耐人寻味。在伊利的案例中,7名高管刚被带走,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旋即安排1名副书记和1名副市长进驻伊利。我们无从得知郑俊怀在积累伊利财富和个人财富的过程中是否兼顾了其他人的利益,也无从得知是否由于“原罪财富”分配不均而造成了利益关涉人的不满,可以猜想的是,只要有利益的产生,就会有利益的分配,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之间的关系很难按照西方企业制度的逻辑来设想。 “市场原罪”是否需要清算,用怎样的方式清算,通过税收抑或不规则的法律惩处?在“原罪利益”的分配过程中,是否需要更明晰的制度安排和设计?是鼓励向市场制度改革的推进?还是更加公平但可能逆转改革趋势的安排?我们面对太多的问号,遗憾的是,直至目前,我们还没有可以形成体系的答案。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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