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警惕电力投资的需求讹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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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 10:23 第一财经日报 | ||||||||
沈可挺 自2002年以来,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并且经济结构出现重化工倾向,造成国内电力供应趋紧。在西部大开发和“西电东送”的大背景下,西部地区电力投资出现爆发性增长。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西南地区凡是水资源较为丰富的流域,例如怒江、金沙江、澜沧江、嘉陵江、岷江、汉江等,几乎都被划入各家电力公司的开发范围。西北地区如内蒙古的鄂尔多斯和陕西的榆林则是火电投资的热土:目前五大电力公司以及山东鲁能、香港华润等众多电力企业均已在鄂尔多斯规划火电项目,协议装机容量相当于两个半三峡;陕西榆林在未来6年中也将规划建设完成火电1000万千瓦。 尽管国家电监会、发改委等部门均对电力投资的过热势头表示担忧,但这股热情却丝毫不见减弱。相反,各大电力公司还在竭力要求各有关部门尽快改革电力投资体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降低项目自有资金比例,提供政策性贷款支持,加快项目规划评审速度,最好连环境评价的过场都不需要再走。 这种打着缓解“电荒”旗号以服务社会公共利益为名,行圈占资源、攫取政策之实的行径,与其说是“需求诱惑”所致,倒不如说是在进行“需求讹诈”。 为什么说是“需求讹诈”?这一点可从电力投资的目标角度进行分析。支撑当前电力投资热的主要理由无非在于:一是当前的缺电形势;二是中长期电力需求增长预期。但是仔细分析,这些理由均不足以支持电力投资的爆发性增长。 首先,所有这些电力开发项目中至少有相当部分,尤其是部分大型水电项目,不可能起到缓解当前电力供应紧张局面的作用。因为众所周知,大型水电项目开发的周期比较长,这些工程真正能够投入发电,至少也要在三五年之后。而根据国家电监会、发改委等部门的预测,按照现在的投资计划,中国的电力工业在2006年可基本达到供需平衡,到2008年左右将出现大量富余。由此可见,这些水电工程完工之时,也就是中国电力过剩之时! 其次,如果说当前的电力投资是出于解决中长期电力需求问题的考虑,那就更显得滑稽。即使大型水电项目建设周期长,5~7年的建设期应该足够,如果是出于对2020年期间的用电需求增长考虑,在2012年-2015年期间动工也完全可行,为什么不少项目现在尚未立项、尚未通过环评就迫不及待地争取破土动工?谁都知道,如果电站提前10年建成,就必须负担这10年间的维护、折旧和几乎可以预见的因电力过剩所引起的亏损。所谓“需求讹诈”的惯用作法是混淆短期需求和长期需求,或者说当期需求和潜在需求,从而制造市场恐慌气氛,并以此获取暴利。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连普遍认为自我约束机制更为健全的民营企业,甚至外资企业,都会通过此类“需求讹诈”行径积极投身于这股电力投资热呢? 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源于中国渐进式改革进程中各项制度改革的非同步性或非均衡性所导致的制度性收益,我们称之为改革租金。在电力投资体制改革前,这部分改革租金主要由国家电力公司享有。随着以竞价上网、打破垄断、提高效率为主要目标的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不但这部分改革租金由于市场化进程的非均衡性而被再次放大,更为重要的是,电力投资体制改革使得对租金本身的竞争也成为可能。正是由于这部分改革租金的存在,使得电力投资的预期收益剧增,更使得那些原本很可能亏损的项目变得有利可图。 根据经济学对不确定性条件下投资行为的理论研究,对于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投资项目,特别是在投资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逆转性或者不可撤销性的情况下,推迟投资具有重要意义,它类似于持有一项金融看涨期权,等待并收集更多的相关信息可以帮助投资者获得更大的收益,或者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例如,对于怒江的水电开发,如果推迟5年,可能在这5年中人们会发现更有价值的资源利用方式,从而放弃开发水电的项目方案;或者找到更为合理的水电开发方案,从而放弃现在的开发方案。但是,由于改革租金具有时效特性,可能因配套改革的推进而消失,因此,电力公司越早进入,获取改革租金的可能性才越大。对煤炭资源的竞争也与此类似。 综合起来看,当前电力投资之所以在可能出现电力过剩的情况下大行其道,主要原因在于竞争改革租金,而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则是某些应该内部化的外部成本没有内部化,比如大型水电项目开发的外部成本没有完全计入水电公司的开发成本。因此,对电力公司而言,乘现在可以攫取改革租金、逃避外部成本的时候抢占今后将越来越稀缺的水电和煤炭资源,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进门比盈利重要”! 同时,由于大型工程的巨大社会影响和它较低比例的自有资金,即使未来经营业绩不佳,在工程建设资金还本付息的巨大压力下,再来个“亏损讹诈”也不是不可能。因此,对于相当一部分大型电力投资项目,未来是否实现盈利其实并不是很重要。因为只要进了门,其他事情都可以事在人为。 这种“需求讹诈”行径的真正可怕之处在于,它在圈占稀缺资源、攫取政策优惠之余,不仅无助于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反而还会造成电力过剩、项目亏损、资金浪费和资源破坏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对电力公司而言,如果真到了那时,反正自有资金不多,还可以进行“亏损讹诈”。但对社会而言,却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灾难。(作者为中国社科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博士)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