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96、200596) 古 井 贡:控股股东免征公司年度综合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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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 09: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于2004年8月23日收到公司之控股股东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免收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综合服务费的通知》。根据古井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为支持本公司发展以及考虑到古井集团大部分生活服务设施逐渐推行市场化运作,从2004年起古井集团不再收取公司每年应向其支付的综合服务费人民币600万元,同时公司与古井集团于2004年8月25日签订了关于综合服务的《解除协议》。这将使公司管理费用有所降低,对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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