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讯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昨天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市售电动自行车的抽样合格率只有21.9%。而造成合格率如此之低的原因是,多数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超过了国家强制标准---20公里。
此次抽查的32种产品中,仅有7种合格,在不合格的25种产品中,有20种是因为实测最高车速达到每小时21-22公里,占总抽查数的62.5%。据有关生产厂家介绍,车速高出标准是为了迎合市场的需要,因为消费者都希望能买到车速较快的电动车,而20公里的时速仅仅和普通脚踏车的标准相当。
出于环境治理的需要,本市已经提出要在几年内逐步取消燃油助动车,代之以电动自行车。随着各方面技术的改进和突破,电动车正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据统计,1999年全国电动自行车销售量已达到14万辆,去年上海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量比上年增加了近一倍,达4.45万辆。但是电动车也有明显的缺陷---速度慢,这成了电动车取代燃油助动车的一大难题。据了解,国家对燃油助动车最高时速的限定是24公里,不少消费者买到燃油助动车后,还可以请维修站把速度调高,因此尽管大部分燃油车出厂时的时速不超过24公里,经改装后都已大大超标。虽不合标准,却也反映了市场的实际需求。
然而,针对电动自行车的20公里时速限制也是有原因的。目前我国城市的道路相对狭窄,人口密度较高,在上下班高峰时间,非机动车道车流量偏高,20公里标准是考虑到骑车人的安全而定。
针对国家标准和市场需求之间的冲突,有专家提议能否折衷一下,把电动车的时速标准提高到燃油助动车24公里的时速水平上。因为燃油助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同属非机动车辆,既然双方是替代关系,也没有必要在时速问题上厚此薄彼。这个建议值得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加以权衡。(记者刘芳)
又讯昨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曝光了4种因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等多项重要性能指标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分别是:上海奔达机电有限公司生产的“翔鸿”牌TDH21Z电动自行车;上海毛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毛特”牌TDG003Z电动自行车;无锡嘉能电动车厂生产的“嘉能”牌TDH9808Z电动自行车;上海恒业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艾罗玛”牌9808Z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