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抽查显示:无糖食品九成合格

2001年06月26日 10:02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 记者张海萍报道:今年第一季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对无糖食品进行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等12个省市的38家企业生产的38种产品,合格36种,抽样合格率为94.7%。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生产企业规模效益突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员工质量意识强,产品质量稳定。

  本次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有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中老年高钙奶粉、广东威士雅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威士雅牌壮骨粉中老年保健品、黑龙江省完达山企业集团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完达山牌中老年奶粉、新乡健王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生产的健王牌无糖豆奶粉等。

  本次抽查的主要问题是:

  有两种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一是广东汕头特区嘉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老年牛奶加钙燕麦片,产品标识为“无蔗糖”,而经检验蔗糖含量为12.4%;二是四川成都双流盛昌无糖食品厂生产的南瓜玉米曲奇,其糖精钠含量为0.20克/千克,不符合标准规定。糖精钠属于国家标准规定限量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所以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标准规定生产。

  标签问题突出。主要是甜味剂的标注不规范或不正确。

  通过抽查还发现,无糖食品的概念非常混乱,无糖食品和低糖食品目前尚无统一的标准进行规范,均是各企业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市场需要进行生产。其产品标识有标注“无糖食品”的,也有标注“无蔗糖”的,对于所标识的无糖内容大多数企业标准没有规定。更有甚者,其产品标着“无蔗糖”,但在其配料中却加有白砂糖或葡萄糖。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和食用无糖食品时,不仅要看其是否标注“无糖食品”的字样,还要注意看一看其配料表,该产品是用何种甜味剂,如木糖醇、麦芽糖醇、糖精钠等。对于标注“无蔗糖”字样的食品更要多加留意,不能盲目食用。另外,即使是无糖食品也不能不加限量的食用,因产品中总是含有一些淀粉,而淀粉在体内也可水解产生葡萄糖,所以糖尿病患者无论吃何种食品都要注意少量多餐的饮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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