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老说法:
在现代的服务意识中,顾客是上帝,是你的衣食父母--没有不是的父母---这个道理从中国的政府管理部门到惯以老大自居的铁路、民航、电力、自来水、邮电通讯、银行等等,看来要这代人死绝再过两代人,才大概有机会具备这种常识。
合肥机场的事件看起来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外人难以分辨。即使到了法庭也不能说对就是对了。尽管道理千条万条,让旅客们--上帝们恼怒起来就一条道理也没有。
旅客们、国民们的素质如何,服务者在开办服务的时候就应该针对这样的素质去提供服务,没有道理去对国民素质求全责备。
况且,我在上面所说的部门和企业的法制概念和服务概念一直是贫乏的可怜的,这也是这种国民素质的产物。
至于你机场和航空公司是个什么关系,你不能要求旅客们象国家管理部门那样知道的那么清楚。就象商店卖假货那样,商店一样脱不了干系--又何必喋喋不休地强调各自的经济关系呢?这也是我上述说的那些部门和单位的历史痼癖--扯皮推委。
总之,在现今社会中,当你的衣食父母和你发生矛盾时,就一定是你不对,除非你不要这个衣食父母。
航空公司如此,铁路邮电如此,电力水力如此,国家管理部门也是如此---真正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悲哀!
网友glory_fang
我是一名民航工作人员,我想谈谈我的个人观点:
1。航班延误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世界上任何一个航空公司都有这种情况。“China Airline Always Cancelled”这句话不能一概而论。
2。本次事件是由于天气原因而引起延误,按照《航空法》的有关条文:如果延误是由于天气原因,空中交通管制等非航空公司原因引起的,航空公司并没有责任。在航班到达合肥之后,旅客拒不登机,就造成了旅客事实上放弃了登机的权利。3。
在这次事件中,和旅客有合同关系的是航空公司,并不使机场当局。在航班延误之后,旅客一直要找机场方面讨要说法,显然是文不对题。另外,就现在的服务行业的服务意识来说,旅客受到不工正待遇也就可想而知。
4。根据以上原因,个人认为:如果打官司,结果很难说。
网友feeling1111
民航应重视此类问题,大家化了钱,却还要受气,是何道理?让民航的领导们设身处地的为消费者想想,如果换了他们,事情还是这样解决的吗?南航的服务态度,我有所领教,99年的11、12月我经常往返于北京-深圳之间,好几次在北京机场等大巴都超过30分钟以上,南航的机组人员坐着小车,根本不理会我们这些在寒风中等候的顾客,哎!谁让我买了南航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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