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专家认为:地区不同个税起征点应不同

2001年04月18日 09:04  人民网 

  “民意”希望调高起征点

  备受读者关注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也受到了新闻媒体和有关机构的高度关注。首先是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SSIC)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四地对1000人进行的专项问卷调查。近八成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自己所在城市的个人工薪所得的月扣除额,即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应该提高。

  在问到你认为个人所得税应该进行哪些改革时,76%的被调查者认为,个人所得税应该是一种个人所得调节税,目的在于减小收入峰谷之间的差距,那么征税的对象就应该是收入较高的少数人,而不是收入较低的工薪阶层;51%的被调查者认为,个人所得税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应该因时而动,随着国家的经济形式和人们的收入水平做相应的调整;43%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根据不同城市和地区的经济差异,作出符合当地人们生活水平的规定。

  另外,超过七成的被调查者希望扣除额设计应更加科学合理。扣除额的大小应该随工资水平、物价水平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因素的变化而调整,扣除纳税人的住房、养老、失业等因素之后的部分才应该成为应税金额,扣除额应根据纳税人赡养人口的多寡、婚姻状况等进行扣除,并将赡养费、抚养费、教育费加入固定扣除部分。而在广州的一家民意研究中心调查显示:91%的居民认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在1500元以上。

  谁应成为纳税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全国个人所得税共完成600多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成为个人所得税的主体,工薪阶层、个体户所缴税款已经占个人所得税总税款的九成。广东的统计数字同样显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是个人所得税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许多人认为,个人所得税只管住了工薪阶层,该收的没有收上来,应该把重点放在那些高收入者身上。对此,广东省地税局的负责人认为:这一方面说明广东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对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逐渐规范,纳税意识比较高;另一方面也说明“新生贵族”分配渠道不规范,很多隐性收入、灰色收入上不了台面,更谈不上纳税;加之相关法规不配套、权大于法的现象仍然存在、税收征管也有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等等,造成了高收入阶层的偷逃税现象。那是否高收入者就能够成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体?

  据广东税收调研资料显示和有关专家的预测,在收入项目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就业人口的增加,劳务所得必然是主要的来源。以广东省为例,据税务专家采用数学模型测算,2004年,广东省的个人所得税将达到122亿元,而劳务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预计达91亿元,还将在个人所得税中占主体位置。在收入渠道上,来源多样化,原来收入少的项目将获得不同程度的增长。中介机构、高新技术、涉外领域人员、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收入将成为个人所得税的重要增长点。随着个人收入的提高,纳税也将更加普遍地进入寻常百姓家。

  地区不同起征点应否不同

  有关税务专家认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较大,贫富不均,个税“门槛”“一刀切”显然有失公平。税收要求在足够广泛的区域内具有公平性,个人所得税也不例外。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收入水平相差很大,这种差异不只在省与省之间存在,而且在一省内的不同地区也存在较大的差别,以广东省为例,深圳去年年人均工资高达20439元,最低的潮州市仅有5007元,高低之间相差4倍。

  收入的差别不仅反映地区的经济差异,而且也反映货币实际购买力和费用支出的差异,因此,按同一个“门槛”处理有失公平。决定个人所得税税负高低的主要因素有三个,一是税基,二是税率,三是纳税起点,虽然个人所得税属于地方税种,在国外地方税通常也有一定的立法和管理权限。但在国内,和其他地方税一样,地方基本上没有开(停)征权,实际上,自1999年国家恢复对储蓄存款利息征税后,个人所得税已经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地方税,而是一种共享税,同时,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又决定着它不可能将立法权和基本政策制定权交给地方,任由地方处置。

  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征税目的会因指导思想的不同而出入较大,如经济发达地区,会因财力充裕等原因确定较高的“门槛”和较低的税率,而经济落后地区又因组织财政收入的需要降低“门槛”和调高税率,两地之间一旦形成差别较大的“门槛”和税率,极易造成资金和人才的倒流,不利于落后地区的发展,这个道理放在目前中国与发达国家的税收关系上也是适用的。当前可考虑的是,在全国统一扣除额的基础上,给予各省一定幅度的上下浮动权力,各省依据地区的收入水平确定纳税起征点。

  起征点调高的理由

  个人所得税现行的800元起征点是20年前规定的,如今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已有了大幅度提高。事实上,北京、上海、深圳现在实际执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已与各地不一样了。深圳目前的“应减除费用”是1500元,广州的纳税前扣除部分为1260元,上海的税前扣除额是1200元,北京市的税前扣除部分其实已经达到1000元。如果再加上允许税前扣除的免税项目,如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等,实际上远远超过此数。

  就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否应该调高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系主任杨卫华教授。

  杨教授认为,今年国家将开始新一轮税制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是其中一项重要组成内容。现在继续沿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制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规范性、透明度不高,影响税负的公平。中国的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征收,由于纳税人收入来源不同,征缴的次数不同,收入多的纳税人缴纳的税少,收入少的纳税人却缴纳税多。另一种情况可能是,同样收入的纳税人,负担不同,而费用的扣除额相同。

  另外,杨教授谈到,由于物价上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若不变,实际上加重了税收负担。统计数据显示,最近20年来广东的商品零售物价指数增加近5倍,单位货币所代表的价值减少。同样,由于货币分房、医疗改革、教育费用、养老保障使居民收入和支出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原来的个人收入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显然应该增加。

  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门槛,杨教授认为对公民个人来说可以增加收入,增强纳税的自觉性。对国家来说,可以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从而更自觉交税并使税务机关征收面相对缩小,可以集中力量来抓大的税源。(王永民延辉)《人民日报.华南新闻》(2001年04月18日第二版)

本文涉及到的板块个股: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广州公务员去年人均工资和补助达17.51万
  • 体育首尔7盘外招伤恒大 策划-恒大3点胜首尔
  • 娱乐章子怡携汪峰为长辈贺寿 恋情再添铁证
  • 财经葛兰素史克行贿案后很多医生不敢开药
  • 科技水客团伙走私手机4.9万部逃税1400多万
  • 博客美国华人:“杀光中国人”节目让人生气
  • 读书红灯照真相:义和团女兵们如何御敌
  • 教育奶茶MM纽约读名校演绎白富美人生(图)
  • 马光远:北京低价自住房恐成腐败高地
  • JohnRoss:印度不会是反华联盟附庸
  • 周彦武:银行存款不再绝对安全
  • 齐格:国民党发金圆券为何3月就失败
  • 郑风田:为何流动人口不愿放弃农村户
  • 刘杉:宏观经济还靠投资唱大戏
  • 张捷:新快报头版请放人滥用媒体权利
  • 陈虎:房地产京7条突然出笼有何深意
  • 徐斌:那些不作死不会死的土豪们
  • 叶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估计不好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