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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成为应对灾难的最薄弱的一道屏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30日 23:13 财富时报
微利地震险继续缺位 保险机构成为应对灾难的最薄弱的一道屏障 -本报记者 李梅影 陈培婵 “如果一场地震带来的损失就超过7万美元,我宁愿搬到龙卷风高发区去。”一位刚刚搬到美国加州的女士向丈夫抱怨着。 可是,如果地震损失不超过7万美元的话,保险公司不会赔给她1分钱。因为按照保险公司地震保险条款15%的免赔率,保险公司对她房子的免赔金额是7万美元。 这发生在2002年美国保险业发达、地震高发区的加州。地震险的推广也是如此的不顺畅:高额的保费使得当时十有八九的加州人都不会购买地震险。 大部分的加州人所做的是享受生活,并寄希望于震后政府的无私援助。显然,政府不应该这样鼓励他们。 中国政府也陷入了同样的境遇:5·12地震后,灾区人民眼巴巴等着政府的救助。不同的是,中国并没有地震险,面对巨灾,灾民们能够等待的只有政府。 高保费,望而却步 据不完全统计,5·12地震后严重损坏的房屋有593.25万间、倒塌房屋546.19万间,涉及的个人房屋按揭贷款损失约10.5亿元,其他贷款损失在100亿元以上。中央财政已安排700亿元作为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以上均为截至发稿日的最新数字)。 保监会数字显示,所有倒塌房屋中被保险的只有2.75万间,而在地震损失预计高达5000亿元的情况下,保险业最多损失10亿美元(国际风险模型公司AIRWorldwide数据),而四川省的保费收入还不足保险业总收入的5%。 与政府投入的700亿元以及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的347.87亿元相比,保险机构成为应对灾难最薄弱的一道屏障。其中,最直接、也是最合理的原因就是中国没有地震险。 但是,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王绪瑾教授认为,“如果政府不埋单,单靠保险公司是很难解决的。” 地震带来的损失巨大,保险公司为此付出的赔偿也相应巨大,因此保费相对较高。 合理的高保费并没有得到投保者的认同。这一点在国际上也毫不例外,在地震高发国日本,2006年地震险投保比例也不过半数,仅为41.7%。 当然,在中国保险业没有发展起来之前并不涉及高保费的问题。2000年,保监会下发《关于企业财产保险业务不得扩展承保地震风险的通知》,规定各保险公司企财险项下不得扩展地震责任,确实需要扩展的必须逐案报保监会批准。 但是在2002年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后,地震保险的报批制度也随之取消。 虽然地震险在法律层面得以放行,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尽管保险公司可以决定保险产品的功能,但是面对巨灾风险,在缺乏政府协助的情况下由商业机构承担全部风险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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