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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冷落的个人捐款抵税(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30日 23:08 财富时报

  不胜繁琐的手续门槛

  一位在税务部门工作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每年都会向慈善机构捐献出数千元,尽管他自己就在税务部门工作,但是也从来没去办过个人捐款抵税。“退税手续繁琐,操作困难,宣传不到位,这些都是个人捐赠难获扣除的重要原因。”这位负责人解释说。

  2005年8月30日,王振耀曾进行过一个试验,办了两个月,足足走了10道程序,他才拿到了应予免除的50元税款返还。(详见附表)

  目前,中国个人捐款抵税申报有两种方式:个人自行申报和单位代扣代缴,但是这两种方法在操作上都存在很大的障碍。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马文斌律师分析,“这其中的原因,一是捐赠者不了解捐赠后能减免个人所得税,二是减免税手续太繁琐,令捐赠者知难而退。”

  他甚至认为,即使个人通过自己所在的单位申请抵税,企业也未必愿意帮助员工申请抵税,有的企业可能根本只是向个人扣税了而向税务局不缴或少缴所得税,因为没有对个人的纳税凭证。

  马文斌说,正是因为个人捐款抵税意识淡薄,才让有些企业利用了这个漏洞。

  “在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慈善抵税的政策是人们捐款捐物的一大动力。而国内的这项规定,也许对于大笔的捐款有可操作性,对于小笔的几十元的捐款没什么意义。”有美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陈琪钱说,在英国捐款的时候,只要把自己的税金账号报出来,慈善组织便可以从政府那里额外得到相当于退给你的那部分税。也就是说,你捐100块钱,事实上慈善机构可以得到120块或者更多。而国内,太过繁琐的抵税程序,让很多人就算知道有这项政策,也懒得去实际操作。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捐款抵税实验

  2005年8月30日,向中华慈善总会捐款500元,同时凭借收据办理个税减免手续。

  让单位的财务人员计算减免抵扣税额,修改本月应税工资。

  再向税务部门提交修改后的“税务明细申报表”。

  由本人填写了4份“税收缴款书”送至银行。

  财务处再根据银行单据重新做账,下月恢复原工资明细。

  终于,王司长在他10月份工资条上减免了50元税款。

  整整办了两个月,足足走了10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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