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共百余家中国企业产品因不符FDA规定遭美海关拒绝
电磁辐射成电子产品出口美国新门槛
本报讯 (记者黄汉英)记者日前从中国电子企业协会、美国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和深圳市电子商会举办的电子产品辐射控制(EPRC)研讨会上获悉,美国从去年开始就执行针对电磁辐射的健康安全行动,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电子产品辐射行动,大部分电子产品在进口美国时必须申报EPRC检查。记者获悉,去年3月至12月间,共有100多家中国电子企业、几百个货柜的产品因为电磁
辐射不符合FDA的有关规定,而遭到美国海关拒绝。
电子产品需申报EPRC检查
据悉,美国从去年开始就执行针对电磁辐射的健康安全行动(RHSA),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电子产品辐射行动(EPRA),该行动在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电视(包括等离子、液晶电视)、CD和DVD、电脑、微波炉、红外线发热灯等进口美国时均需申报EPRC检查。
记者获悉,FDA为美国管理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材的主管机构,但释放辐射电子产品也是FDA规范产品之一。据悉,FDA有关EPRC规定的内容包括:自我符合宣示、产品登记、测试标准、产品报告、年度报告、测试记录等,出口产品应贴上有效的制造商认证标签,以表明产品不释放对人体有害或多余的辐射。年度报告应于每年9月1日邮寄至FDA,如未定期更新,产品通关时将被海关扣留。
多数企业不清楚细则
TCL、创维、康佳、长虹、波导等数十家电子企业代表均参加了这一研讨会。不过,昨日,大部分企业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不清楚该规定的细则,不少企业认为,对FDA规定的条款不甚明白,对提交产品报告的办法也存在很多疑问。有彩电企业认为,在美国对国内彩电进行反倾销后,CRT出口已经微乎其微,而出口份额上涨很快的液晶电视,由于产品自身比较环保,受到该规定的影响应该不大。
海关资料显示,去年我国电子产品出口2075亿美元,其中通信产品、广电设备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增幅高达70%以上,不过,去年共有100多家中国电子企业、几百个货柜的产品因为电磁辐射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遭到美国海关拒绝,甚至有一部分产品一登陆美国即被就地销毁,企业损失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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