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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纺织品谈判无果 国内专家建言可以上诉WTO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 10:31 中国经营报

  中国与美国、欧盟的纺织品特保争端爆发至今已经将近两个月了。眼下,又一轮中欧谈判刚刚谈完,中美谈判加谈了半天,最终也还是以失败告终。

  这场一波三折的贸易纠纷引起了全世界的广泛关注。然而,在这场对方声称依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条款挑起的争端中,我国迄今只是通过双边渠道与对方开展交涉,甚至根本就没有作出是否向世贸组织申诉的表示。

  虽然不少欧美人士也不否认《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242条款在本质上的不公平,但与美、欧国内法相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则相对合理。但在双边框架下交涉,我们很难遏制对方依据其国内法行事。业内WTO专家建议,我国不妨换一种方式,将纺织品争端推向世贸组织,在多边环境下寻求公平解决。

  上诉到WTO利用争端解决机制解决问题?

  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美、欧这次挑起纺织品“特保”争端,无论是在程序方面,还是在进口对国内产业损害或损害威胁的认定方面,都存在明显的瑕疵,美国的做法违规之处更多。美国单方面认为中国纺织品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在没有向中国提请磋商的条件下对中国进行纺织品“特保”政策,完全违背了242条款规定的程序,况且美、欧都未能提出有说服力的上述全部数据。

  现在欧盟吃到了自己酝酿的苦果后希望与中国再次谈判。中国商务部9月1日下午证实,中美第四轮纺织品磋商已经结束,中美未能达成一个“更广泛的协议”,将择日再谈。

  对此,有专家尖锐地表示:“事情一开始,我们就不应该与欧盟和美国谈,在纺织品配额全面取消的情况下,我们凭什么再给他们三年的过渡期?”

  现在连商务部下属的研究院也有专家明确表示不支持现在商务部的双边谈判战略,“商务部在公开场合说与欧盟签订备忘录是‘双赢’,但拿什么标准来评判?谈判出来的结果自己说自己好我们可以理解,但只有用WTO的标准去衡量后才能说是否是双赢。”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的李月印,当时是中国WTO纺织品与服装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主力代表,他就主张中国主动“向WTO告状”,因为WTO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上升到WTO争端解决机制,过程旷日持久且最后未必就能赢,这可能是一方面。但没有上诉怎么就知道一定会输呢?”

  而且,“由于美国明确规定其国内法高于国际法,在世界大国中遵守国际承诺的记录最糟糕,我们如果一味寻求双边解决方案,只会让自己陷入极度的被动之中。”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梅新育博士介绍说,美国发动此次争端所依据的《1974年贸易法》421条款严厉程度远远超过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242条款,《1974年贸易法》规定“在没有再次申诉的情况下,该数量限制的期限不应超过1年”,这意味着美国可以反复申诉,反复采取特保措施,我们仍然应当把世贸组织旷日持久的争端解决机制纳入选择。

  谈判陷入被动乃商业文化差异所致

  北京WTO事务中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指出:“中欧协议谈了10种纺织产品,中美要谈19种,这是扩大限制,将很不利于中国,我们不应该去和他谈这个,应该就事论事。”李月印表示,我们只能和美国展开特定的产品磋商。要知道,特保是针对单个产品或某些“受损害”的产品而言的,不是如美国希望的“一揽子产品”。

  据有关人士透露,以前参与多边谈判的一些资深专家都离开了商务部;与美国的一次次谈判,代表团中都几乎没有产业界人士,上一次旧金山谈判和此次第四轮谈判就是这样。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都明确告诉记者,他们都没有参加这两次谈判。“这就不好说从根本上维护了产业的利益,商务部是要代表整个国家利益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WTO专家对记者说,当然并不是产业界不去,商务部就不代表他们的利益,但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现在只听见欧、美的产业界在叫唤,在国际上就是没有听见中国纺织企业界的任何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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