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昨日大红灯笼高高挂(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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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 04:00 中华工商时报 | |||||||||||
盘面显示,今日沪深股市双双跳空高开,其中上证综指跳空22.89点,以1342.3点开盘,最高上冲1360.75点,最高涨幅超过40点。但由于股指没有得到核心蓝筹股的支持,此后股指有所回落,市场多空双方争夺激烈。最终上证指数以1342.06点报收,上涨22.66点,涨幅1.72%,深圳成分股指数收盘3175点,上涨53点,两市成交额为114亿元,较上日放大一倍以上。 证监会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以及在《通知》正式发布前暂停发行新股的消息明显激发了市场的人气。今日两市出现了个股普涨格局,盘中前期超跌股、小盘科技股走势强劲,但多属反弹性质,明显缺乏热点板块。两市达到涨停板的个股达到8只,其中华东电脑、南宁百货、公用科技、四川双马等涨停股票都呈现出在前期底部率先放量上涨的特征,不排除对市场看好已经进驻的主力利用利好进行大幅拉升的可能。 业内人士认为,证监会《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我国证券发行市场化改革已经进入到实质阶段,其中规定披露发行市盈率时所使用的每股收益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等内容无疑是一大进步。但是也可以看出,征求意见日期仅仅截止到9月5日,这意味着《通知》正式发布也就是停发新股的时间并不会太久。因此,《通知》更多的是为适应相关法律的修改,无助于解决目前扩容压力等问题,其利好效应的持续性还有待观察。 来自中国证监会的消息表明,在《通知》正式发布前,除上市公司再融资外,暂不安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通知》发布后,按新政策安排新股发行。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所称询价对象是指依法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该征求意见稿主要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的程序、定价机制及发行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规范,与现行相关规定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采用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同时规定了全额缴款、同比例配售、申购及配售情况公告、获配股票锁定期等四项主要措施。 通知规定保荐机构应向参与累计投标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配售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20%;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上(含4亿股)的,配售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50%。而这些措施主要是为了促使参与询价的机构理性报价和加强市场对询价过程的监督。 二是规定以新股发行后的总股本作为计算每股收益和发行市盈率的依据。主要是为了与投资者判断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价值时采用的每股收益和市盈率计算依据一致,方便投资者对一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进行综合比较。 三是规定披露发行市盈率时所使用的每股收益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主要是为了突出发行人主营业务创造价值和持续盈利的能力,便于投资者更好地判断发行人的真实价值,防止通过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利润、影响发行价格。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询价、报价,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发行定价过程,市场供需双方直接协商,按企业质量、市场状况定价,并将部分股票配售给参与询价的机构,将其利益与风险同发行价格直接挂钩,防止随意报价,使新股发行价格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价值和市场的实际需求,达到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目的。(1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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