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车商私了汽车缺陷将受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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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10:23 新华网 | |||||||||
新华社杭州8月9日专电 (施予、斯欣宇) 以往汽车厂商在发现其产品存在某种缺陷后,首先想到的往往是通过各种所谓的“优惠服务”,私下解决产品的缺陷问题。再过两个月,这种作法将被严令禁止:记者近日从浙江检验检疫局获悉,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对此作出了要求,汽车厂商若再使用这种蒙混消费者的作法,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优惠服务”实为掩盖缺陷 汽车用户们可能收到过这样的信函:上面写着“一定日期内将自己的汽车开至指定地点,可享受厂家提供的各种优惠服务”。但是这种所谓的“优惠服务”,可能就是汽车厂商们私下修复其产品缺陷的途径,而过程则被美其名曰“全面检修”或者“打补丁”。 据了解,目前国内外一些汽车生产厂家由于忌惮主动召回会产生的成本投入和巨大负面社会影响,因而发现产品存在缺陷后,并不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而是往往打着“优惠服务”或其他名目的幌子,悄悄地让技术服务人员解决汽车缺陷问题,和有关用户“私了”。虽然这种做法也能解决产品缺陷,但侵害了公众和消费者的知情权,有损企业诚信。 召回新规严禁缺陷私了 据了解,今年10月1日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企业如果还想采取对汽车缺陷私下解决的方式“蒙混过关”,最终将付出高昂的代价。 对此,浙江检验检疫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汽车生产企业应该认真学习《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主动召回程序和指令召回程序、信息系统及备案信息、缺陷认定程序、专家库和检测机构相关管理办法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消费者和自己的声誉负责。 |